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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柳全」因襲擊赤柱獄長被判加刑四年半。圖為花柳全早前割脈自殺送院。 (資料圖片)
【本報訊】綽號「花柳全」的持械行劫極度重犯何毓桓,因與「赤柱監獄一哥」懲教署前總監督鄭文偉有「牙齒印」,於去年初會見太平紳士時,以利器襲擊鄭,因傷人及襲擊罪昨被判囚4年半,何在未宣判完之前,已一怒離庭,抗議法官對他不公,最後法官只能在被告缺席下判刑。
持鋁片插傷監獄一哥
44歲被告何毓桓,於去年初,與懲教處總監督鄭文偉及兩名太平紳士見面時,突然以白色粉末撒向一名總懲教主任面上,之後走近鄭,持6吋長削至鋒利的鋁片襲擊鄭,令鄭頭殼有1厘米的淺裂傷。
法官賴磐德昨日判刑時指出,接納何真心相信鄭文偉於囚牢中對他不公,並向外界發佈其消息,令他擔心自身及家人安全,才蓄使何立心報復。何此時按奈不住插口道:「鄭文偉虐待我,令我睡覺沒有被蓋,不准我看電視,連聖誕節人人有份的加飯菜都沒有我的份兒,更向外界說我是拉登,我都是在獄中投訴無門,才逼著要向法庭申訴。」
不滿判詞 離庭抗議
惟法官未有再理會何「訴苦」,裁定案中6吋長削尖鋁片是由被告帶進會見室。法官續指被告堅稱武器是由鄭文偉帶入會客室,只會減低他的求情因素。何毓桓此時不屑向法官大呼:「你講大話!我怎能把刀帶進去,你們都是官官相衛,哪有甚麼法律精神!」最後他離庭抗議。
法官在被告缺席下,以案情非常嚴重、被告精心策劃、故意向最高權力挑戰,及明知自己是長囚犯而肆無忌憚為由,重判他兩罪入獄共4年半,與現有刑期分期執行,換言之何共須服刑43年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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