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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子清 全國政協委員 全國工商聯副主席
十年來,兩岸關係走向的實踐證明,以「一中原則」為核心的「江八點」,既反映出中華民族的整體利益,又照顧到台灣同胞的根本利益,順應歷史潮流,合乎最大民意,贏得廣大海內外炎黃子孫的認同和支持。
然而,十年來台獨分裂勢力對兩岸關係未曾停止過阻撓破壞。先是李登輝拋出「兩國論」;後為陳水扁推出所謂「一邊一國」、「正名」、「制憲」、「去中國化」等漸進式台獨活動,公然指稱「中國是敵國」,公開提出台獨時間表,不斷挑戰「一中原則」的底線,令兩岸關係出現嚴峻的局面。
不過,物極必反。正當島內的急獨勢力洋洋得意,自以為台獨意識已上升成台灣主流民意之時,去年底台灣「立法委員」選舉,台灣民眾卻給了泛綠陣營不過半的當頭棒喝,有力地挫敗了急獨勢力的圖謀。
在紀念「江八點」發表十周年的今天,綜觀海內外形勢,不難發現對「反獨促統」相對有利。從島內來看,「立委」選舉之後,各派勢力出現紛爭,民進黨內矛盾重重;陳水扁裂解泛藍的企圖未能得逞,施政面臨相當困難,這次春節實現包機直航,突顯其因應被動,捉襟見肘。就國際而言,美台關係在2004年嚴重受挫,華盛頓對台北的信任度驟降;中國的國際地位不斷提升,中美關係處於歷史最佳時期,中國遏制台獨、維護領土主權完整的意志與決心,越來越為國際社會所理解、認同和支持。
在這種新形勢下,大陸方面對台工作展現了新思路和新政策,制訂「反分裂國家法」,以法制獨,無疑是一項重大決策。國台辦「五一七」聲明開宗明義指出:堅決制止旨在分裂中國的台灣獨立活動,維護台海和平穩定,是當前最緊迫的任務。大陸制訂「反分裂國家法」,可謂針對陳水扁宣示「公投制憲」主張而來,是「防禦性、備用性立法」,是對台獨的嚴正警告。
「反分裂國家法」,又是大陸對台工作法制化必走一步,它從法律上表達了中華民族反對分裂和促進國家統一的強大意志,是對台獨分子推動「法理台獨」的有效遏制。試想,美國有《台灣關係法》,台灣搞《公投法》,大陸為何不能有「反分裂國家法」呢?
著眼於兩岸長遠和平穩定,大陸清晰界定台獨涵義,讓台灣同胞清楚判斷,台獨政策有否戰爭風險;令島內政黨看清戰爭底線,方知如何維繫和平。超過百分之八十的台灣民眾希望維持現狀,如果島內當局是站在多數人一邊,面對大陸反分裂的決心,大可不必神經過敏,反應過激。
另外,在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制訂「反分裂國家法」的同時,大陸對於兩岸的經貿交流合作,應持更加開放態度;對於台灣同胞在海內外的合法權益,應責無旁貸地加以維護。對於有利於台灣人民的好事,應機動靈活地熱心去做。積以時日,成效自見,業已到了盡頭的台獨勢力,必將漸次式微。
(本文節錄自作者在香港各界紀念「江八點」發表十周年座談會上的發言。) (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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