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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2月2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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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地合作辦學的機遇與問題


http://www.wenweipo.com   [2005-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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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佩瓊 全國人大代表 香港理工大學工商管理學院副教授

 中國教育部國際司設立部門主管國際教育交流合作工作。其中與美國的交流活動最多,其次是澳洲及新西蘭及加拿大。其中內地赴美留學人數每年過萬人,其他幾個國家也有5000人以上。只是香港仍然很保守,研究生的交流較早,但是人數有限,而本科生仍停留在試辦階段。最大的問題是香港基本上沒有政策,礙於大學撥款機制仍未有制度化的交流合作協議。外國早就與中國簽訂教育交流協議或備忘錄。獨欠香港!原因是港澳台既不是外國、卻在《條例》管轄範圍之內。如何為「一國兩制」確立合作交流機制,創造更方便的合作氛圍,是中央有關部門及特區政府刻不容緩的工作。

中外及香港高校合作交流

 根據「教育涉外監管信息網」截至2003年7月內地授予國外及香港學位的合作辦學項目共110項。其中香港佔16項,主要是工商及工程項目管理碩士。學生人數每期共約2,000人。在整個中國高等教育中只是極小的數目。

香港大專院校內地辦學的問題

 香港在內地辦學位及研究生課程較多的是理大、港大、中大及科大。在新的《條例》下,他們在內地的合作辦學項目面對很多具體問題。例如在第十條規定:中外合作辦學者的知識產權投入不得超過各自投入的三分之一。這項規定對引入知識不利。國外合作機構優勢是教學,但是他們的教學收入匯出受制于外匯管理條例,教學收入是成本,但是在匯出方面則視之為利潤而未能匯出。此外,《條例》的「合理回報」亦難以釐定。外匯管理局和教育部又未有因應合作辦學的特色制定處理辦法,只著令合作機構自行去問外匯管理局,使合作機構不知所從,處理上並不妥當。《條例》規定必需與內地單位合作也不公允,因為內地機構因此而獲取經濟地租,管理也不見得有保證。至於自然人不能合作辦學的規定,有人就指出:如李嘉誠先生以金錢和心血投資於汕頭大學的案例將成絕響。此外宗教團體也不能發展合作辦學。

香港與內地高校合作優勢

 香港作為一個國際都市,必須讓學生通過校園生活接觸不同的文化,擴大生活圈子。在教學方面,學生中有外國學生有助學生提高學習水平,擴大國際視野。如果香港要維持地區內的國際都市形象,必需優化我們的人力資源,使香港成為人才薈萃之地。以香港的規模,在發展科研或市場經濟方面受到限制,需要擴大合作及活動空間,才能取得成就。可是由於缺乏恰當的政策,香港的大學對外交流均受制于科研撥款以個人為主、以單項課題、短期論文出版的形式;而其他國家的學術交流協議,注重按優勢建立長期項目、組織班子為一個長遠目標而努力,就顯得高瞻遠矚。

 香港當時急務是考慮改變現在的方向,通過靈活的撥款及管理機制,使各院校得以發展所長,加強國際及內地的交流及合作。負責教育的決策局及大學共同與內地教育部商討建立緊密合作關係、制定政策及措施。從政策方面放手大學發展教育合作及交流活動,容許雙向的交流及合作辦學活動;鼓勵建立長期科研合作,放寬招收自費生的限制、加強互送獎學金或公費生;加強有關國家及香港與國際上政策性、應用性的研究項目;鼓勵教學人員交流、合作教學;加快及認真推動聯合學歷及學歷互認;加強教育制度及管理上的交流。

 然而,不論香港怎麼想,都要內地有關部門肯定內地與香港合作辦學的好處,或者說,讓合作辦學在合法的情況下消除各種障礙,才能使香港的院校發揮內地高等教育發展的效果。(二之二) (本欄每周三刊出) (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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