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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平機會事件獨立調查小組發表報告,指出前任平機會主席王見秋在2003年底與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等5人的會面屬非正式性質,沒有人在有關「6宗罪」的文章發表前,曾經看見或閱讀任何相關的文件。
何志平昨日回應時承認,當時與王見秋的私人聚會是希望以體貼而富人情味的手法處理,始引起不必要誤會,當局日後在處理平機會事宜時可以官方形式處理。
《東周刊》於2003年11月12日刊載的一篇文章中詳述胡紅玉的「6宗罪」,包括肆意推薦親友;內部爭執炒10人;訴訟過濫敗訴多;「篤數」增投訴數字;疑益友好律師;涉違法泄私隱。
聘大律師制度有欠清晰
調查報告雖指有關報道並無根據,但針對「明益友好律師」一點卻提到,平機會在挑選外間大律師處理獲法律援助提出訴訟的個案,或聘用外界法律顧問處理其他個案的制度,有欠清晰。
小組報告指出,何志平在有關的私人聚會旨在進一步了解王見秋的意向,並在王飽受困擾和壓力的時候,給予他精神上的支持。調查小組了解到,在那場聚會中,有關人士並沒有擬備任何相關文件。
在有關文章刊登前,參與聚會的5名人士都沒有看見或閱讀任何載有所謂「6宗罪」的文件。
至於王見秋於2003年11月6日發表的辭職聲明,小組認為是他自行擬備的,其他人沒有提供協助。聲明亦沒有提及對平機會的指控,包括所謂的「6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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