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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俊華指公開數碼港來往文件,可釋市民疑慮。 (李志樑 攝)
【本報訊】(記者 曾少妍)特區政府昨日主動向立法會提交20多份與盈科拓展集團(現稱電訊盈科)就興建數碼港往來文書,證明政府在有關過程中,一直致力為市民爭取最大利益,並減低政府承擔的風險。工商及科技局局長曾俊華強調,文件證明,當局並沒有因為個人私利或個別機構地位進行不當行為,故絕對不存在「官商勾結」或「利益輸送」的問題。
曾俊華昨日出席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時表示:政府本著提高透明度及與委員會合作的精神,同意公開政府與盈科在98年9月至99年3月,就數碼港計劃交換的文書,增加議員和公眾對事件的了解,進一步證明政府與盈科商討計劃時,已盡力為市民爭取最大利益及減低政府風險。
為市民力爭最大利益
曾俊華強調,政府在數碼港事件上,致力為市民爭取最大利益。他透露,盈科最初提出由政府全資興建數碼港,靠辦公室租金收回成本,但當局不接納;其後盈科建議加入住宅,用售樓收入資助部分建築費,並希望政府將住宅部分土地以私人協約方式批予該公司發展,但政府認為不應將土地和全部收入給予盈科,最終只給予盈科數碼港發展權,並不包括其中任何收入,該部分在落成後即由政府全資擁有和管理,至於住宅部分收益則按雙方投資比例分帳。
盈科並未享利潤保證
他續說,政府最終與盈科簽訂意向書時,亦不保證盈科可從中取得利潤,但盈科必須承擔數碼港發展的所有風險。
曾俊華重申,政府決定與盈科談判,是基於當局希望由有經驗的資訊科技公司成為數碼港的發展商,以最短的時間完成整個發展和確保數碼港的設計和發展可滿足這類公司需要的基礎和共用設施。而盈科當時不但已跟十多間資訊科技公司簽訂了承租意向書,更願意承諾會為建造數碼港提供所需資金,和承擔所有與數碼港計劃融資和興建有關的風險。
他指,數碼港在科網熱潮下產生,當它的一、二期寫字樓於02和03年落成時,便遇上科網泡沫爆破、寫字樓市道的低潮及沙士衝擊等障礙,但隨著全球經濟復甦,他相信數碼港租務可在未來18至24個月有所改善。
他又強調,當時處理有關問題的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官員,是根據當時經濟環境,以絕對專業和認真的態度和手法,去處理一個由私人機構提出對香港經濟發展有利的建議,作出研究、分析及處理,絕對不存在所謂的「官商勾結」或「利益輸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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