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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昨日向立法會公開當日與數碼港發展商來往的文件,以釋公眾疑慮。圖為數碼港。 (資料圖片)
【本報訊】(記者 曾少妍)特區政府為加強數碼港事件的透明度,政府昨日主動向立法會披露十多份與盈科就興建數碼港往來的文書。但有關文件卻被議員作為質疑政府輸送利益的「新證據」,提出2項新的爭拗點,包括文件披露政府當年曾自願撤回規定盈科承租五成樓面的條款;以及當年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局長鄺其志曾經提出5個質疑,包括「為何選盈科」、「為何不公開招標」、「為何要選在鋼線灣」、「為何有住宅發展」及「為何發展此行業」。何以行政會議仍在短短15天內決定將數碼港交由盈科發展。
工商及科技局局長曾俊華解釋,撤回條款是基於當年數碼港租務反應良好,特區政府為保租戶多元化才撤回有關條款,而當局早於2000年已曾向立法會交代原因。至於行政會議討論內容,由於涉及保密原則,故不便評論。
鄺其志曾質疑不公開招標
副政府資訊科技總監馮程淑儀承認,由於00年正值科技熱潮,數碼港租務反應良好,所以政府自願撤回有關條款。工商及科技局常任秘書長何宣威補充指,「當時反應那麼好,如果配合數碼港發展原則及使命,取向必定要求租戶多元化及包含不同資訊科技領域的公司,我相信這是當時的精神。」
政府自撤規定承租條款
根據資料,其實當局早於00年5月向立法會交代撤回有關決定的因由,表明「盈科已出示由14家跨國公司所簽署的租用意向書,並承諾盈科屬下公司將簽署一份長期租契成為主要租戶之一,此外另有105家本地及海外公司已與我們接觸,表示有興趣租用數碼港。由於需求將大大超出我們所提供的寫字樓用地,而我們希望在數碼港內容納約130間公司,故堅決相信放棄規定盈科作出租用保證,對我們有利。」
議員促交代改立場因由
另外,有議員引述文件指,當年鄺其志曾質疑「為何不公開招標」,但政府卻於鄺提出質疑後15日內即決定交由盈科負責,議員要求政府披露數碼港發展日程,交代當局立場有變的因由。
曾俊華在回應時重申,政府為了在疲弱經濟下盡快落實計劃,才決定採用私人協約形式。
關於日程表問題,他相信公開日程表無助交代事件,免引起更多不必要的揣測。而他們亦不能提及當局內部操作,亦不會評論行政會議討論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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