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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梁祖蓮)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見圖)表示:政府下月會完成檢討退休公務員的規管,並在4方面改善現行規管機制,包括嚴格審批退休高官任職私人機構的申請,為了加強監察,當局要求申請人提供離職前3年的實際職務,以及準僱主的工作性質和範疇,申請人又必須就是否已填報全部和真實資料作出聲明。
譚耀宗修訂動議獲通過
立法會昨日通過經民建聯副主席譚耀宗修訂的動議,促請政府把首長級官員的禁制期一律定為最少1年,並要密切監察他們退休後的工作,避免出現雙重支薪或利益衝突,以及就鍾麗幗事件作出調查及公佈有關報告。
金融服務界詹培忠指,現時退休年齡過早,令不少人受不住社會上「真銀的誘惑」,這不是他們的罪過,而是「社會制度的錯」。
特首離任後規限正研究
王永平在回應時表示,一個人造成的錯容易處理,但如果議員認為是制度的錯,那麼制度便有需要完善。
另外,他透露當局正研究是否限制行政長官離任後從事業務安排,當中考慮的因素包括是否涉及利益衝突,二來顧及離任行政長官的自由和權利,稍後會向立法會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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