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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2月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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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警方:保留回應權利


http://www.wenweipo.com   [2005-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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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莞警方公布抓獲何偉途時現場證據。 (資料圖片)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陳光宗、趙鵬飛東莞3日電】針對何偉途在記者會上的說法,東莞警方接受本報記者詢問時指出,「何偉途簡直是指鹿為馬、顛倒黑白」,「為甚麼在發佈會迴避記者關於所有細節的詢問?」東莞警方發言人李澤林在此前舉行的傳媒情況通報會上也表示,警方已經一忍再忍、不予披露犯案細節。「要是公布細節,真是醜死,何偉途將來如何帶臉見人?而且,他犯案過程的證據確鑿,毫不含糊。」

 東莞警方相關人士表示:鑒於何偉途嫖娼案僅為一般性治安案件,況且何案的事實與法理在案發後的2次新聞發佈會上已通過傳媒向民眾清楚說明,東莞警方不想過分渲染,也無須在此再重複,但對任何污衊之辭,東莞警方將保留作出進一步反應的權利。

何氏曾與三女有性交易

 對於何偉途在記者會上稱其並未與周姓女子進行性交易一說,經何偉途供認及調查證實,2001年至今,除了虎門事發之外,何偉途曾多次往返深圳,分別與在某卡拉OK歌舞廳認識的彭玉金、周艷、彭麗敏等湖南籍3女子有過多次的賣淫嫖娼行為,並支付給她們數額不等的金錢,其行徑甚為惡劣。警方據何偉途的交代,先後對彭玉金等人進行調查,證實了何所說的是事實。因此,何偉途算得上「老嫖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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