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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2月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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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氏反咬公安及收容所


http://www.wenweipo.com   [2005-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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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偉途(左)在收容期間受盡優待,回港後卻反咬飽受「精神虐待」。 (資料圖片)

 【本報訊】(記者 曾少妍)何偉途昨日多番避談嫖妓事件細節,但卻鉅細無遺地「力數」公安及收容所。他承認沒有遭受身體虐待,但堅稱遭受的待遇「違反人權」,又作賊心虛地預先為日後將引發的公眾質詢「閂了後門」,強調即使公安日後再提出證據證明他嫖娼,他也不會再作回應云云。

始終不敢說被「陷害」

 何在記者會上,逾半小時力數東莞公安的「罪狀」,始終不敢說自己被「陷害」,只說「感到被冤枉」,被問及公安為何能夠展出他的半裸相片時,他亦圖置身事外,聲稱問題應由公安解釋。

 他辯稱:「並非夠不夠膽說陷不陷害的問題,其實我已經認了罪,被迫簽了所有口供,今日我否認,明日他(公安)可能拿出何偉途承認嫖娼、承認收容168日的懲罰恰當的文件,我覺得好無意思!」

 他隨後立刻為自己「閂定後門」,聲稱自己沒有精神「長期拉鋸」。他聲言,倘他再解釋事件因由,內地公安日後可繼續提出10樣或100樣證據,找來10個或100個女子與他「拉上關係」,所以他「並不打算再爭拗」。

 他在會上形容,稱自己在收容所的日子是「人生中最黑暗及難受的日子」,更稱日後亦不希望再提及這段「悲痛回憶」。他先指稱自己在被拘期間得不到「合理的醫療照顧」,而其太太於去年8月曾帶了乙型肝炎藥給他,但收容所「於3個月後才讓他服藥」。

稱飽受「精神受虐待」

 他承認在內地未有遭受身體虐待,但「精神受虐待」。他聲稱被24小時看守。在上月入院治療時,其中一隻腳更被鎖上鐵鏈。雖然他已提早獲釋,但他卻聲言自己的刑期比一般人長,又指在收容所獎勵計劃下,當局本應於上月19日釋放他,但他卻遲至28日才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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