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2-08] 曾蔭權回應對數碼港要求與兩大質疑
一、要求
要求一:當局必須提供更多相關文件。
回應:政府已悉數提供所有有關的書信及文件,當局再無其他有關的存檔紀錄。
要求二:當局須公開有關行政會議紀錄。
回應:該等紀錄不可披露,否則會對行政會議及政府的運作構成損害或不利,最終會損及公眾利益。
二、質疑
質疑一:前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局長鄺其志曾於99年1月26日會議上提出5項質疑,包括「為何不公開招標」,但當局卻突然在短短15天內「改變初衷」,決定與盈科合作。
回應:當局已與盈科解決該等問題,該文件旨在提醒盈科須向公眾解釋該5個基本問題。
質疑二:當局何以會放棄盈科的「租用保證」?
回應:允許盈科佔用數碼港高達50%可供租用的面積並不合情理;而數碼港將沒有足夠地方容納當時有意租用數碼港的120多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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