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2-14] 建立常設機制 處理境外事故
四名港人死於桂林與北京車禍的慘劇,再次引起市民對身在外地遇上事故如何及時得到政府協助的關注。我們認為,特區政府需要檢討現行的做法,成立跨部門的常設機制,代替臨時應急系統,在訊息收集發放、救援協調及督促事故責任追查等方面充實內容,加以規範化、制度化,構成一套完整的行動準則,以提高工作效率;同時,將救援的區域由內地擴至海外地區,更好地發揮機制的功能,使港人在外地一旦發生意外時,及時得到政府的協助。
港人在內地或海外發生意外,無不渴望得到及時協助。訊息的收集與發放,是政府作出及時準確判斷、採取有效救援行動的基礎。以此次車禍為例,政府的反應比過往積極快捷,即日下午入境處及駐京辦官員等有關人員已趕至現場。但回頭檢討,仍有不足。在訊息收集方面不夠快,桂林車禍發生於當日上午十時十分,香港旅遊業議會收到消息的時間為下午二時,入境處四時半始向記者發放消息。檢討不足,並非是要追究責任,而是為了完善救援機制。信息不靈或者遲緩,會直接影響救援工作,還可能在社會上造成混亂。當局應先考慮在最多港人前往的廣東省設立直接事故通報機制,以便提供及時的協助;而廣東省以外的地區,當局則可以尋求獲得授權與當地公安局及醫院建立直接聯繫,確保能夠及時準確得到信息,迅速作出應變。
救援協調工作,是意外急救工作中最重要部分。當局建立跨部門的常設機制,可以做到統一的指揮,各部門協作,一呼而起,在運作中互相配合達致高效率。同時,今次政府人員趕往事故現場的速度較快,但具體事務的處理卻顯得無章可循,後援不足,效率不高。當局應建立一套救援工作規章,包括傷者的營救、遺體的處理、家屬的安排、醫療及交通的配合等,使前線人員有充足的後備支援,且有章可循,讓傷者、死者及其家屬得到及時有效的協助。
鑒於港人外遊死亡意外頻頻發生,家屬追究責任往往得不到滿意的答覆。這不僅對死傷者極不公平,而且不利於防止同類事故再次發生。香港的常設機制除了負起支援協助的責任之外,還應擔當督促事故原因及責任調查的角色,以對死傷者作出合理的交待,並協助香港的業界從中吸收教訓,及時制訂應對措施,減少事故的發生。(文匯社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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