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2-17] 今人保育 後人得享
■黃遠 自由撰稿人
林村許願樹命危,成了新春期間不少報章傳媒的其中一項焦點。事實上,歷來大樹老樹氣絕身亡或是奄奄一息的例子,在都市及鄉郊皆不罕見,尤其是受到各類工程的影響,為了便於工程進行,大樹總要有所犧牲,畢竟在工程統籌者的眼中,效率、經濟效益等概念,遠比大樹保育的價值高。
綠葉成蔭的大樹是至寶
在崇尚經濟效益的現代,在極度都市化的香港,自然界彷彿已非近在咫尺,作為公產的樹木,人們沒有以金錢單位量化其價值,也沒有留意到樹木對市民實質的好處,然而,在鄉土觀念孕育下的傳統智慧,大樹的價值卻是不辯自明。屋前的大樹下是孩子玩樂嬉戲的遊樂場,是孩子成長的空間;山崗上的大樹是少男少女海誓山盟的見證;村口的大樹下是村民休憩和社交的場所。傳統的風水觀,且撇開形煞飛星之說,大樹亦普遍被視為帶來吉祥和幸福,而從身心健康及生活的角度看,綠葉成蔭的大樹更是至寶。
都市觀念擊敗了鄉土觀念,在石屎森林中,人們不必常常與樹木為伴,先進的設施也教人誤以為無需樹木而能活得好好的,但對樹木稍具常識的人都知道,這認識完全錯誤,特別是在空氣污染指數高的炎炎夏日,走到鬧市街頭,樹木確有雪中送炭的效用,而得大樹遮陰,更是煉獄中的一貼清涼散。
香港的大樹老樹日減,但大家以香港為家,便不可能對此視作平常,大樹老樹可以作為香港人的公產,看看油麻地榕樹頭公園,就知道每日多少市民受惠於大樹的蔭庇。保育樹木不是一朝一夕可成,要保育樹木,就得把目光放長遠,今人保育後人得享,要下一代能享用樹木,現在就要著手做實事、勿空談,否則「從詳計議」,公開諮詢,再草擬政策,再諮詢、再修訂,春去秋來,樹木可等不了。政府並非沒有樹木保育的相關政策,只是在執行上仍多需要改善,以下是五點建議:
五點建議
一、區議會是社區領袖及民意代表的組織,能從市民的需要看樹木保育,當地區進行可能危及老樹的工程時,應把相關的事宜提到區議會的議程上,由相關部門向區議會匯報及跟進,嚴格執行環境運輸及工務局的《工程保樹指引》。
二、在重建及新發展的地區,騰出較大的空間種樹,尤其是考慮種植樹幹可以生長得很粗壯的樹木如榕樹,使大樹成為該處未來的特色。
三、釐清在公眾地方的樹木的照顧權責,各部門之間要能協調,而協調工作最宜由區議會負責,各相關部門的代表也能夠在區議會上碰頭,交換意見。
四、大家重視私產的價值,而忽略了公產,這是人的天性,市民看重自己的財富遠甚於看重公共的財富,因此,政府作為公共財富的管理組織,有責任扮演好公產守護人的角色,不要一廂情願地期望市民自律,必要時,要立法對破壞樹木者給予更重的刑罰。
五、進一步透過教育培養孩子愛護樹木的觀念,今天種樹,孩子們才是明天的享用者,最好是每一家中小學都栽種最少一棵大樹,讓大樹成為校園生活及日後回憶的一個主要背景,教下一代不但在智性上明白樹木保育的意義,也在感情上領受樹木保育的價值。(文匯論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