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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2月19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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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2-19] 琴台客聚:我們看斬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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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部香港1970年出版的書,即《從文自傳》,淡筆寫殺頭,令人感慨萬端。

黃仲鳴

 猴年將殘,雄雞待唱之際,莽莽香江,發生了一宗令人髮指的新聞。有個狠毒老父,疑將十六歲女兒斬首,攜頭逃亡。最後走投無路,唯有自首。

 「斬首」,是中國傳統極刑,流傳到民國初年,仍斬個不休。日寇侵華時,也揮動武士刀,砍了不少中國人的頭。魯迅在日本仙台求學時,看了齣幻燈片,日軍將任「俄國偵探」的中國人斬首示眾,圍觀的中國人竟麻木不仁,無動於衷。

 於是,魯迅憤而棄醫從文,認為要救中國,要救國民,從醫是不夠的,從文才能喚起民眾,改變他們的精神,民族才有希望。

 文學家筆下的「斬首」描述,還數沈從文。在《從文自傳》中,這類血淋淋的場面,不斷出現。被斬首的革命者、土匪、被冤枉者不計其數。在〈辛亥革命的一課〉那一節,時當七、八歲的沈從文,就目睹了這「偉大」的場面:「……我就在道尹衙門平地上看到了一大堆骯髒血污人頭,還有衙門鹿角上,轅門上,也無處不是人頭。從城邊取回的幾架雲梯……木棍上也懸掛許多人頭。」年少的沈從文表示「並不怕」,只是「不明白為甚麼這些人就讓兵士砍他們。」後來才知道這些人是「造反者」。

 跟著士兵還四處捉人,捉回來只問一兩句話,也不理是真造反假造反,就牽出城外砍掉。「每天必殺一百左右」,而「看熱鬧的」也有三十個左右。被砍的多是無辜農民。殺人的「似乎有點寒了心」,於是將這些人拉到天王廟,在神前擲竹茭,擲中雙覆的陰茭,就殺頭;一仰一覆和雙仰的,就開釋。如此「殺頭」法,確令人「大開眼界」。

 沈從文一有機會,就溜去看。看到擲雙陰的人,「那份頹喪那份對神埋怨的神情」,令他「永遠忘不了」。到他從軍時,在清鄉,軍隊一下子就砍了二十七個「老實鄉下人」的頭。「第二次又殺了五個」。從此成天捉人,前前後後也殺了一千。

 那時的沈從文,還不過是個少年。沈從文描述這段回憶時,淡淡寫來,既無激情也無憤慨,也無多大的痛心疾首。看斬頭,好像是那個時代最刺激、最熱鬧、最哄動的節目;行刑前若有遊街,更像開嘉年華會。魯迅寫的《藥》、《阿Q正傳》、《示眾》,都有殺頭。

 《藥》寫華老栓,只是在人群後看,「看見一堆人的後背,頸項都伸得很長,彷彿許多鴨,被無形的人捏住了的,向上提著。」對這些「看客」,魯迅用的是「反諷」手法。《阿Q正傳》的殺人情節,是經由阿Q的轉述;到他自己被砍,只寫他的感受,在觀眾面前,唱句戲文而已。

 而《示眾》,也只通過一個十二歲小孩的視角,來描述一眾「看客」的神情。魯迅這種寫法,令人低迴不已。他不忍直筆描寫殺頭的血腥震撼,只鞭撻麻木的看客。那位狠父,既殺之又何須斬首?莫非「斬首」這固有的「中國文化」,埋在他心底而一下子迸發出來、不能壓抑?何其殘忍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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