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2-21] 下半年居福建可領老人金
【本報訊】政府預計,今年下半年起可落實長者到福建省養老也可續領綜援,預計有1100名長者受惠;目前在廣東省定居續領綜援的長者約有3000人。有領取綜援長者表示仍因擔心內地醫療費太高而不敢回鄉定居,社會福利署強調,本港長者領取綜援的金額應足夠應付內地基本醫療開支。
70多歲的黃伯和妻子在香港靠綜援維生,因為身體欠佳又患上關節炎,需經常就醫。雖然女兒一家住在廣州,但黃伯擔心內地醫療費太貴,入院可能要支付大筆按金,二人都不敢回鄉頤養天年,「即使那裡生活費便宜,但都補貼不了醫藥費,在香港有甚麼事,電召十字車即刻到,在內地不同。」
社署高級社會保障主任陳得建表示明白長者顧慮,不過社署資料顯示,福建省內包住院醫療服務的護老院舍費用最高平均不超過2000元,相信即使要去診所或醫院就醫,以長者目前領取綜援金足夠應付基本醫療開支,「內地一般住院服務,如福建老人院,百分之百健康老人收費約300元,需要長時間有人照顧收費大概是1600元,綜援似乎都可應付基本醫療開支。如果他們有特別需要,他們可以返港接受免費醫療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