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2-21] 社福界責削過渡性撥款不當放大圖片
「捍衛社會福利大聯盟」不滿顧問報告預設立場,擔心取消「過渡性撥款」,影響服務素質。 (陳朗昇 攝)
【本報訊】(記者 陳朗昇)社會福利署在五年前為減輕社福界對一次過撥款憂慮,於是發放「過渡性撥款」以補助受資助機構的薪酬支出;其後,社署委託顧問公司對受資助機構財政狀況及支援程度進行研究,報告今天會遞交予社署。有社福界組織批評,報告充滿預設立場,而且漠視合約精神,並警告一旦取消「過渡期撥款」,受資助機構服務質素必然下降,並且對社福界帶來摧毀性影響。
警告取消撥款服務將變差
「捍衛社會福利大聯盟」發言人吳家穗引述報告指,只要受資助機構由2005至2006年度開始每年減省2%或以上支出,絕大部分機構可在2009至2010年度達收支平衡,當中措施包括凍結薪酬及增薪點,和以較低薪聘請新員工代替離職的「照相員工」。
所謂「照相員工」(Snap-shot Staff)是指在一筆過撥款實施後,原本按政府薪級表支薪的員工,需改為支付其職級薪金中位數薪酬,但社署為免受資助機構違反合約,於是發放「過渡性撥款」予機構,以支付薪金中位數與員工原薪酬的差額。
吳家穗批評報告估計是假設未來不會有任何削資,包括不用完成財政司司長訂下的10%削資目標。但事實上受資助機構現時削減了3%資助,還有7%尚未削減。而且顧問公司所作的五個演算指機構只需每年減省2%支出的結論,全部演算均假設「過渡性撥款」不會延續。
125間應撥款四億元
現時有125間社會服務機構接受「過渡性撥款」,佔全港161間社會服務機構77%,總金額達四億多。但報告評估後,認為只需發放一筆過撥款5100萬予57間機構,以及以五年期財政支援予59間有財政困難機構,金額為8100萬。即是以約一億三千萬撥款取代現時超過四億的「過渡性撥款」。
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會長張國柱表示,報告建議終止「過渡性撥款」是漠視撥款作為社署對參與「整筆撥款」機構原有員工的保障,以額外撥款形式支付原有員工合約所訂薪酬,違反合約精神。他又擔心,即使在有「過渡性撥款」時,已有機構陸續解僱「照相員工」,而新入職員工又面臨更低待遇,最終會影響服務質素,受害的是服務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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