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2-24] 食肆須聘衛生經理督導員 放大圖片
李麗儀表示,全港食肆由5月底起須委託認可的衛生經理或衛生督導員,以加強食肆食物安全監督。(羅敬文 攝)
【本報訊】(記者 羅敬文)政府推出「衛生經理及督導員計劃」,規定全港食肆由5月底起,須委託認可的衛生經理或衛生督導員,全面加強食肆食物安全監督。食物環境衛生署表示,若食肆欠缺有關人員,將會收到口頭和書面警告,半年內收到3次書面警告的話,將會被吊銷牌照。
半年內3度違規可釘牌
在衛生經理及督導員計劃下,所有可容納逾百名食客的食肆及工廠食堂、樓面面積超過200平方米的食物製造廠,以及處理高風險食物批發場所,如魚生的食肆和工場,均須同時委派1名衛生經理及1名衛生督導員監督其運作;其餘食物場所則只須委任1名衛生經理或1名衛生督導員。
食環署副署長李麗儀表示,衛生經理負責食物風險評估、跟進投訴;衛生督導員則須負責確保食肆遵循法例規定處理食物,提高員工對食物安全的意識。她期望,透過衛生經理及督導員負責監督食物場所的安全及衛生情況,食肆管理將更有效率,並加強對公眾健康的保障。
需3300經理2萬督導員
該計劃適用於所有持正式或暫准牌照的食肆,以及正在申請食肆牌照的申請人,並將於5月30日正式實施,以便所有食肆持牌人及新牌照申請人有足夠時間安排,以符合新要求。
李麗儀表示,當局和坊間機構向來有提供衛生經理和督導員課程,截至上月底,已有6,350名經理和29,150名督導員經訓練後獲發證書。
全港有2萬間持牌食肆,當局預期需要3,300名衛生經理及2萬名衛生督導員。李麗儀表示,食肆可按其需要聘請新員工以符合當局要求,或派現有食肆員工接受培訓,成為督導員或經理。食環署會提供免費課程訓練衛生督導員,至於衛生經理課程,則由9間院校和機構提供,收費由800至1,300元不等。
2職級受訓測試獲證書
衛生經理上課時數為16至20小時,須通過測試及取得證明其食物衛生能力的證書;衛生督導員則須完成由當局舉辦或認可的4至6小時訓練課程,通過測試取得證書。當局會在短期內發給所有食物業持牌人及新牌照的申請人,知會他們建議的新訂持牌及發牌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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