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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2月24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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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2-24] 中國防範礦難要法治化

 為查明遼寧特大礦難事故原因,追究責任,嚴肅紀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昨天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勒令遼寧省主管工業和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省長劉國強停職檢查,責成遼寧省政府對阜新礦業集團公司和孫家灣煤礦負責人採取處置措施。我們認為,國務院的決定並非只是就事論事,而是標誌著中國的安全生產問責制開始走向法治化的道路,也標誌新一屆中央領導倡導的「以民為本」,已從執政理念落實為一系列具體的制度和政策。當然,如何對失職者和瀆職犯罪者追究行政責任和法律責任,真正將安全生產全面納入法治的軌道,仍為海內外所關注。

 遼寧礦難發生後,溫家寶總理在國務院工作會議上沉重地自責:作為總理,我是有責任的。事實上,溫總理的自責絕非止於言詞,而是雷厲風行落實到推動安全生產法治化之上。國務院會議昨天決定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把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升格為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同時專設由總局管理的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提高監察的權威性,強化煤礦安全監察執法,建立地方政府領導分工聯繫本地區重點煤礦安全生產工作制度,所有煤礦都要落實法人代表作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並派出由監察部部長李至倫為組長的國務院事故責任處理小組,對遼寧礦難進行認真調查,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這些法治化的措施,體現的是對礦工生命的尊重,這對中國時下部分地區官場彌漫的「官本位」價值觀念和急功近利的浮躁心態,是強有力的撥亂反正。

 去年國務院對三起特大事故負有領導責任的政府官員做出了引咎辭職處理,初步建立起問責制,但卻出現「摘了烏紗,逃脫刑罰」的情況。這次國務院對遼寧礦難追究責任,相信將包括追究行政責任和法律責任。遼寧礦難的種種跡象顯示,這並非天災,而是人禍。我們認為,只有對失職者和瀆職犯罪者追究行政責任和法律責任,才能真正建立起安全生產問責制,也才能扭轉「官官相護」,以及視「政績」和利潤為本,重視「仕途」勝於人命的歪風。

 中國煤礦安全形勢十分嚴峻,中國煤礦工人的死亡率是美國的100倍,南非的30倍。去年中國產煤佔全球總產量35%,卻付出了佔全球煤礦工人死亡總數約80%的慘重代價,創下每生產100萬噸煤就要奪走3名礦工的紀錄。國務院決定把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升格,強化煤礦安全監察執法,很有必要。 (文匯社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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