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2-24] 培訓幼師提升幼兒教育質素
■潘忠誠 教育統籌局首席助理秘書長
政府一向非常重視幼兒教育,我們相信,擁有高質素的校長及教師隊伍,是達致優質教育的必要條件;完善及切合需要的培訓計劃是至為重要的。事實上,我們已經按部就班,提升幼兒教育的質素。
提升幼師及校長資歷
因應幼稚園教師及校長的工作性質及需要,政府年前分別定立了兩項資歷要求,即「合格幼稚園教師」及「幼兒教育證書」。
幼師方面,我們已將幼師最低入職條件提高至會考五科及格;自上學年起,所有新入職幼師必須具備「合格幼稚園教師」的資歷;並在本學年完結前,以每所幼稚園,以1:15的師生比例計算,規定所有教師必須為合格幼師。幼稚園校長方面,所有新聘校長必須修畢「幼兒教育證書」(以下簡稱「證書」)課程,在職校長則須在2005/06學年完結前獲得同等資歷。
政策推出以來,我們喜見校長及教師都努力進修,以獲得認可專業資格。幼師在職培訓的進展更令人鼓舞,若以規定的教學人員編制計算,整體合格幼師的比例於上學年已達政策的要求。因此,從下學年開始,我們會把培訓重點轉移至準教師,繼續提供「合格幼稚園教師」職前培訓課程。在幼稚園校長的在職培訓方面,在本學年獲教資會資助的在職「證書」課程名額,除了滿足仍未取得「證書」資歷的校長的需求外,亦為有志晉身校長的在職教師,提供充足的進修機會。未來三年,教資會將每年繼續為準校長提供200個資助學額。
為準校長提供更多發展機會
近日,我們注意到有論者對幼師的資歷要求存有誤解,以為所有幼師均需要完成「證書」課程。事實上,只有準備擔任校長的幼師,才有必要修讀「證書」課程。再者,他們不需要在短期內修讀該項課程,可因應個人需要,作出短期或長遠的進修計劃。
為進一步發展幼教同工的專業階梯,我們計劃利用多元化的資助方式,引入公開招標,提供在職「證書」或有關課程的學額。
對於有人質疑公開招標能否確保課程的質素,我必須強調,本港有很多具質素及經驗的培訓機構,而在標書的遴選及監察過程中,政府一定會全面衡量課程的質素,絕不以價格作為唯一考慮因素,以確保課程能切合教師的需要及專業的要求。
現時有四所培訓機構提供類似的課程供教師進修。在2005/06學年及以後,在職「證書」課程每年的總學額合共約1,000名,與本學年比較,增加約150名。
加強各種專業培訓
我們認為,幼師的專業發展不應只局限於提升學歷水平,校本的專業協作及校外的專業交流及培訓,對拓展視野及提升專業水平也是非常重要的。因此,我們將繼續邀請本地及國內外的幼教專家,舉行不同類型的培訓,例如已舉辦的幼兒學習潛能研討會及幼兒音樂教學工作坊等,協助教師持續發展專業。
在2005/06學年,當所有在職培訓政策付諸實施時,我們將會再檢視學額的數目和資歷要求,務求幼師的專業培訓繼續配合課程改革及實際需要,讓孩子得到最理想及全面的教育。 (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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