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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2月25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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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2-25] 「打擊濫發的訊息:下一步工作」

■曾俊華 工商及科技局局長

 濫 發訊息已成為二十一世紀的主要問題,全港市民無一不受影響,唯一的分別是受影響程度不同而已。政府明白濫發的訊息對社會各界造成影響,故於去年六月展開諮詢工作,以確定問題有多嚴重,並就如何解決有關問題徵詢各界意見。濫發訊息是日益嚴重的問題,令本港社會付上不必要的沉重代價,最大的損失,是令企業和消費者的生產力下降。二零零四年一月,業界作出粗略估計,謂濫發訊息令本港生產力下降的損失,每年約為60億港元,數字令人吃驚。

加強打擊濫發訊息工作

 毫無疑問,我們須加強打擊濫發訊息的工作。參考了各界提出的建議,以及最新的發展趨勢後,我們打算推出名為「STEPS」的反濫發訊息行動。

 第一個字母「S」,代表加強現有的規管措施。我們將會與相關的業界組織及服務營辦商合作,從兩方面著手工作。第一方面是傳真。當局早已制定有關使用傳真廣告須知指引,但部分人士無視指引,並繼續向已明言「不收傳真」的客戶的傳真號碼濫發傳真。我們會與固定電訊網絡服務營辦商緊密合作,對這些不負責任的促銷行為作出懲處,方法是決定何時中斷對有關商戶所提供的電訊服務時,把有關時間縮短,因為他們是透過電訊服務來發出廣告傳真的。

 第二方面是短訊及多媒體訊息服務。我們已公布工作守則,以便流動通訊網絡營辦商處理擅自發出的跨網宣傳短訊。由於不斷有營辦商加入市場,有關問題可能會日趨嚴重,我們計劃和業界緊密合作,把工作守則的適用範圍擴展至涵蓋擅自發出的網內訊息,例如由用戶本身的服務營辦商發出的定位廣告。此舉可令工作守則的適用範圍涵蓋所有透過短訊及多媒體訊息服務擅自發出的宣傳訊息。

 第二個字母「T」代表技術解決方案。在很大程度上,我們可使用適當科技產品來保障自己,免受他人濫發的訊息騷擾。在服務營辦商方面,採用這些產品,可改善對客戶的服務,並減輕其網絡設備的負擔。

 我們可協助業界、企業及消費者,讓他們知悉最新的發展及產品和服務。因此,我們會與業界合辦研討會、會議及展覽,向所有使用者推廣反濫發訊息的技術方案。

 第三個字母「E」代表教育。濫發訊息的人的最終目的,是收件者能購買其產品或服務。因此,打擊他們的最佳方法,是收件者拒絕濫發訊息的人,不購買經這些訊息促銷的商品或服務,或根本不回覆這些訊息更為上策。

 為此,我們會與業界組織合作,推廣有關濫發訊息的資訊活動,提高消費者的意識,並為他們提供正確資訊及有用資料。我們也會把反濫發訊息列為政府定期的宣傳及教育活動項目,並為使用者提供這方面的指導。

 第四個字母「P」代表合作。這方面我們指本地及國際層面的合作。在本港,很多反濫發訊息的措施需要業界緊密合作,政府則會負責統籌和促進有關工作。

 我們也會與業界組織共同擬訂打擊濫發訊息的行業守則及常規指南,讓資源較少的互聯網服務營辦商學習如何改善為用戶提供的服務。

 最後、也是重要的,第五個字母「S」代表法定措施。現有法例上已有很多可引用的條文,可防止有人進行濫發訊息的活動。

 我們已詳盡而仔細地研究諮詢時所接獲的意見書,也考慮到商戶以合法電子形式進行促銷活動時可能遇到的影響,以及法例對監管95%來自海外的濫發電郵可能成效不足。我們在權衡輕重後得到的結論是,政府須制定法例,規管濫發的訊息。這種法例可防止本港成為濫發非法電郵者的安全避難所。此舉也可加強本港與海外訂有相似法例的地區合作,共同調查和執行反濫發訊息的工作。

 這些是「STEPS」行動下的一籃子措施,也是我們與濫發訊息者開戰之始。這些措施無疑須隨著時間而演變。就像電腦病毒,我們可能永遠不能根治這個問題,但我們會盡量遏止它。在這一戰中,我們需要社會各方人士共同努力。我們的計劃讓政府、資訊通訊科技業界、電子促銷業界及市民組成聯合陣線,一起努力,打擊這個二十一世紀的問題。 (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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