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3-02] 內地房地產 :南京今起徵土地閒置費
【本報駐江蘇記者沈婷1日電】從今天開始,南京將全面開始著手清查各類土地閒置情況,一旦發現土地閒置,將予以開徵土地閒置費。
閒置一年收地價20%
據悉,南京目前正在進行的閒置土地清查中,對閒置土地的認定不分土地性質和用途,開發園區用地、工業用地、房地產開發用地都在清查範圍。南京國土部門表示,土地使用者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以後,未經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過規定期限未動工建設的建設用地,即為閒置土地。徵收標準為劃撥土地3000至5000元/畝;通過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的土地,按每年不超過購買土地總金額(即土地出讓金)的20%計徵。
據介紹,存在下列4種情形之一的,被認定為閒置土地,分別是: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或者建設用地批准書未約定(或未規定)開發建設日期的,從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合同生效或建設用地批准書頒發之日起1年未動工開發建設的;已動工開發建設,但已開發建設的面積不足應動工開發建設總面積三分之一的;取得土地使用權後,投資額不足總投資額的25%,並且未經批准中止開發建設連續滿1年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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