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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3月5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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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05] 簡化勾地申請 省時1/3

 【本報訊】(記者 梁悅琴)因應市場需求,地政總署署長劉勵超昨同時公布三項簡化勾地措施,以提高「勾地表」制度運作的效率和透明度,令申請勾地手續由以往10個星期縮短至7個星期,縮減三分一時間。並會每月在地政總署的網頁上公布未能成功勾出的各幅土地曾接獲申請的次數,但不會公布勾地價,以免影響市場運作。

按勾地價10%付按金

 他指出,以往只待申請人成功勾出地皮後才向地政總署支付指定的按金,而即日起規定(1)申請人需按申請勾地價格的10%繳付按金,按金以5000萬元為上限;(2)要求申請人在申請勾地時一併提交正式協議書和按金(可省回兩個星期的時間),及(3)將刊登賣地公告的時間由三個星期縮短至兩個星期。此舉可令整個程序省回3個星期,由10個星期減至7個星期。

 劉勵超表示,這些措施旨在提高勾地表制度的透明度和效率,希望這些措施可以加快勾地的程序。在勾地表制度下,發展商對勾地表內任何一幅土地有興趣的話,可以向政府提出申請,申請人必須為購買該幅土地開出最低價格及繳交按金。如果申請人的出價符合政府按公開市場價格所作的評估,該幅土地便會以公開招標或拍賣的形式出售。

 對於未有接納業界建議的仿效新加坡招標土地程序中用85折勾地價來增加勾地吸引力,他指出,地政總署要顧及公帑,不可以賤價賣地,若未有人再出價承接,根據現行政策便一定要售予申請者,變相賤賣土地,肯定要給審計署批評。

顧及公帑不賤價賣地

 他續稱,未有制定長達2至3年期的勾地表,皆因香港地產市場變化大,並不適宜有時間過長的勾地表。同時,為了不令市場對政府的土地政策有左搖右擺的感覺,因而未有改回定期賣地的計劃,令市場可有穩定的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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