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年代初開始,部分不符合《基本法》居留權規定的人士爭取擁有居港權,擾攘多年。99年1月,特區政府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解釋《基本法》的有關條文,人大常委會於6月作出解釋,終審法院於12月依據有關解釋對居港權案作出判決。困擾多年的問題順利獲得解決,防止了因160萬不合資格人士湧港而可能帶來的社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