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忘記密碼 | 加入最愛 | | 簡體 
2005年3月14日 星期一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 評論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2005-03-14] 對扶貧委員會的期望

■湯家驊 立法會議員及資深大律師

 假若貧窮是一種社會病態,那麼貧富懸殊的持續甚至加劇就是社會病入膏肓的表現。特區政府自回歸以來,一直重視經濟發展,漠視貧窮問題,致令反映貧富懸殊情況的堅尼系數在短短數年間急升至世界上已發展地區的首位。直至今年,董特首才在他的第七份施政報告對社會上的整體貧窮問題作實質的回應,答允成立一個由財政司司長掌舵的跨部門扶貧委員會。

 但是單憑成立扶貧委員會,並不能就此解決貧窮問題。就目前的情況,不論是在架構上或政策的制訂上,扶貧委員會都有頗多可改善的地方。

架構方面

 首先,扶貧是一個受到社會上各階層廣泛關注的重要議題,有關的政策必須在具足夠的透明度的情況下制訂。例如,扶貧委員會可仿傚房委會和立法會的做法,以公開方式舉行會議,並向公眾公開詳細的會議記錄,使公眾能夠對委員會的討論過程、工作進展和各委員的立場和看法有更清晰的了解。

 第二、扶貧委員會應當是一個具有實權的組織,而非只是一個討論貧窮問題的研討會。委員會應須擁有明確及實際的權力,包括檢視現行的政策、制訂整體的扶貧策略、調配推行政策的所需資源及統籌及監察各個政策局以及執行部門在扶貧方面的工作。這樣委員會才可以有效推行扶貧的工作和監察政策推行進度,同時亦可減少各部門各自運作而造成在架構上的重疊及資源浪費。

 第三,儘管現時有數位立法會議員同時身兼扶貧委員會的成員,但後者仍然應該與立法會定期舉行會議,就扶貧政策的方針進行交流和討論,使有關撥款及修訂現行法例等工作能更有效進行。

政策方面

 無論進行任何工作,事前都必須對需要處理的問題有充分的掌握,才能夠訂立明確的目標以制訂適當的方針和策略。因此,在制訂扶貧政策之前,委員會首先必須界定貧窮的定義及釐清其概念,例如訂立「貧窮線」和制訂具體的量度指標。對此,委員會應參考其他地方,例如內地的「國務院扶貧辦」的經驗。此外,委員會亦有需要委托專家進行研究,以了解現時不同社群的貧窮成因和生活狀況,例如進行「基本生活需要調查」。委員會亦同時需要訂立一套成效評估機制,以定期檢討扶貧工作的進展和成效。

 另外,任何工作皆有輕重緩急之分,對於具救急扶危性質的工作,這尤其重要。因此扶貧委員會亦有需要為救援的工作訂下優先次序,例如改善教育便是一項比較長遠的扶貧政策。筆者認為,現時急切要處理的是當局應照顧新移民及低收入人士,以及貧困兒童在教育方面的需要。

 最後,要有效遏止貧富懸殊問題進一步加劇,讓貧困者能有機會自力更生,當局必須說服商界,以得到後者的充分合作和對問題的正視。現時香港經濟正在好轉,但根據政府的數字,本港月入低於五千元的低收入人士已激增至二十七萬五千人,當中十四萬人每周工作時數逾三十五小時。在這些超低收入人士當中,四十至五十九歲的人士佔半數,只有七千多人擁有專上教育或以上的程度。此數字明確反映政府不能單單倚靠經濟增長及培訓計劃解決現時的貧窮問題。針對此問題,我認為扶貧委員會實有需要盡快制訂最低工資,以幫助這些低收入人士,紓緩政府在綜援開支方面的壓力。

 我希望董先生離任後,政府在處理貧窮問題上能有一番新的氣象,不會事事再以商界的利益為中心,一盡扶助弱勢社群的應有責任。 (本欄每周一刊出)(文匯論壇)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評論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