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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3月14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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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14] 面對香港現實 共謀管治良策

■楊孫西

 當前香港經濟如何調整和發展應是長期積累的深層次問題,特區政府可考慮從工商界、專業人士和社會各界中,廣聘「參事顧問」,作為香港特別行政區中央政策組的補充,幫助特區政府為香港經濟發展的方略和政策把關,以推動和幫助香港構建符合基本法規定的和諧社會,保持長期繁榮穩定。

 在今年的「兩會」期間,全國政協主席賈慶林在出席港澳全國政協委員席會議時指出,香港目前各方面情況明顯好轉,但形勢還有嚴峻的一面,要全面認識香港當前的形勢,團結起來力保香港長期繁榮穩定。業界人士都認同香港形勢確實有「嚴峻」的一面,尤其是第三次經濟轉型尚舉步維艱,而社會又出現了不和諧的現象。事實上,當前香港經濟如何調整和發展應是長期積累的深層次問題,特區政府可考慮從工商界、專業人士和社會各界中,廣聘「參事顧問」,作為香港特別行政區中央政策組的補充,幫助特區政府為香港經濟發展的方略和政策把關,在政策實施中作出互動合作,並進行民主監督,以避免再次因政策失誤而引起的社會震盪。

制定政策須兼顧各界利益

 日前,中央接納董建華辭去特區行政長官一職後,代理行政長官曾蔭權已邀請所有行政會議成員留任,直至新的行政長官產生及被任命為止,而且他們已經全部答允,以保持政府工作暢順運作。眾所周知,政府最重要的工作是制訂政策,無論是產業政策、就業政策、稅收政策、社會保障政策,都會直接影響到社會和諧。香港是個多元化的社會,須均衡各階層利益。因此,特區政府應以此作為施政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以公平、公正及大多數為原則,兼顧不同階層的利益。在提出重大改革措施前,應首先評估社會各界的承受程度,以免引發社會爭拗和矛盾。

 回歸前,中央政府通過聘任預委會、籌委會、港事顧問和區事顧問等組織成員,為香港順利過渡做了大量工作。特區政府要「提高管治水平」,可以借鑑這個辦法。根據基本法(附件一)的規定,特區政府各部門可聘任持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包括外籍)人士擔當顧問或某些公職。作為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的社會各界精英,他們也應該有參與「港人治港」的權利和義務。

提高管治水平須廣開言論

 大家知道,香港回歸祖國已將近八年,雖然經歷了各種挫折和考驗,但基本上已按照基本法成功地實施「一國兩制」、「港人治港」。不過,實施「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是一項前無古人的嶄新事業,需要不斷加以總結提高,新一屆中央領導近期也多次勉勵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要提高管治水平。應該看到,回歸後港人的民主訴求等要求不斷提高,而政府的管治水平仍然固步自封,致使香港社會目前出現了不和諧的現象。

 回歸以來,中央堅持不干預香港地區的內部事務,堅決支持特區政府和行政長官依法施政,這已獲得國際社會的肯定。但是,香港回歸七年多出現的一些社會問題,說明管治上有一定的問題。這其中有多方面的主客觀原因。如果僅僅把「提高管治水平」寄望予某個行政長官,那是不切實際的,畢竟個人的智慧是有限的,而經驗則需要時間的積累。歷史告訴我們,「海納百川」、廣開言論乃是執政者準確掌握社會主流民意的重要途徑。

推動和幫助構建和諧社會

 國際興論關注到,新一屆中國中央政府因應複雜形勢提出了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的治國理念和施政方略,同時高揚「以人為本」的執政理念,更注重於社會全面協調、和諧穩定地發展。事實上,構建和諧社會是內地和香港面對的共同任務。毋庸諱言,在「一國兩制」下,兩地的情況不同、任務不同,目標也不盡一樣,香港是一個多元的國際化社會,和諧不能取消多元,而是和而不同。

 社會各界基本認同,香港構建和諧社會,既包括自身的和諧,也包括與中央及內地各區域的和諧關係。特區政府若從工商及社會各界廣聘「參事顧問」,將有助協調各階層關係,還可對解決重大社會問題提供有見地的意見,以推動和幫助香港構建符合基本法規定的和諧社會,保持長期繁榮穩定。 (本欄隔周周一刊出)(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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