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3-15] 所謂民主派變招 提修改基本法 放大圖片
所謂「民主派」對是否司法覆核「各有心事」。
【本報訊】(記者 明言)據悉,所謂「民主派」為免影響自己的政治形象,在新任特首任期問題上暫時不考慮司法覆核,改為轉移公眾的視線,提出修改基本法,但仍然留下伏線,繼續向外強調不排除會提出司法覆核,但一切就要視乎政府表現云云。
所謂「民主派」議員私下透露,他們吸收了領匯事件的經驗,眼見鄭經翰在領匯事件中支持度「插水式」下跌,為顧及自己仕途,確保繼續連任,大部分均不願提出司法覆核,「他們不願自己提,但就希望他人提」。該議員不排除有人會煽動市民提出司法覆核,一來可以省回一筆訴訟費用,其次又毋須負起政治責任。
或刻意拖延審議時間
另一方面,有消息指出,所謂「民主派」議員有意當政府提出《行政長官選舉條例》草案時,循「拖長」審議時間方向「扭計」。他們發現,政府只預了一個月時間進行審議草案的工作,時間相當緊張,若在審議期間不斷提出很多問題,便可以刻意拖延有關進度。到時,當局一旦以時間緊迫為理由,在審議還未完成時仍然進行三讀通過的話,失分只會是特區政府。
此外,所謂「民主派」議員昨日舉行記者會,發表一份聯署聲明,而「搞事王」長毛(梁國雄)以反對小圈子選舉為理由拒絕簽署聲明。聲明內容相當空泛,只稱,反對政府修訂《行政長官選舉條例》,將新的行政長官任期改為上任行政長官的剩餘任期。他們指,基本法明確規定行政長官的任期為5年,單靠提出修例,法理基礎不足,很可能遭到法律挑戰,所以建議修改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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