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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3月15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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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15] 企業科技:iPod革命成功

文:韋琪

 iPod熱爆了。電腦商店及音響用品店都把一系列iPod放在當眼櫃台,蘋果官方網站的首頁位置也長時間被iPod佔據,就連電台節目主持人高調揚聲「我都買驉I」坊間行人道上撞口撞臉的都掛上兩條白色電線。究竟,iPod除了帶來音樂,還帶來了甚麼?

 我估計,連蘋果首領Steve Jobs都意想不到iPod會有今日的成就,尤其在當天推行iPod之時,一系列蘋果的低價電腦的銷售反應都未見理想,iMac、Mac mini都是過眼雲煙,更莫提eMac。所以,當講及蘋果自創音樂制式,以「勁貴價」闖進數碼音樂市場,以及用收費模式下載iTunes音樂,當日的一般回響是:「有無搞錯!」

 但如今,iPod令「Apple」再一次成為2004全球品牌排行榜冠軍,勝過「Google」、「Ikea(宜家)」及「Starbucks(星巴克)」等,同時,也帶起了蘋果低沉了數年的盈利數字。不過,更重要的是,世界各地的社會學家開始出現「iPod現象」。

 很多社會學家均指出,iPod是一個社會現象,成為了一個不可或缺的「文化圖騰」。時裝教父Karl Lagerfeld老早公開他是iPod迷,並聲稱個人擁有40部iPod;球壇偶像Beckham(碧咸)也被狗仔隊拍下帶著iPod跑步的照片,當然,還有很多很多荷里活及本地當紅明星「在有意無意間」與iPod「搞上關係」。iPod原來已經是一種Dress Code(社交服飾的標準),一種新文化的標記。

 當時裝名牌LV已推出了iPod專用皮套,其他牌子據聞也在積極趕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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