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3-20] 安南的改革清單重點
安南提供11頁行動清單給發達國家:
■ 定下時間表,於2015年底前提供0.7%國民總收入作發展援助。
■ 為最不發達國家的出口提供即時免稅和沒有配額的市場。
■ 承諾全面遵守核不擴散和生化武器條約。
■ 就恐怖主義定義達成共識,以便於2006年9月底前反恐會議取得結論。
■ 要求安理會通過決議,界定何時可使用武力和先發制人行動的原則。
■ 同意成立建立和平委員會,協助穩定和發展衝突後社會。
■ 準備好肩負「保護的責任」,當政府無法或不願保護其公民時,以此作為干預種族大屠殺和違反人道罪行的理據。
■ 成立民主基金,協助尋求推行民主的國家。
■ 就擴大安理會達成共識,使安理會更具國際代表性。
■ 成立人權理事會,其成員受最高標準約束。
■ 加強內部監察,支持管理改革,以使秘書處更具問責性、透明度和效率。
■ 採納方案改革大會,重整議程、委員會架構和討論程序。(《洛杉磯時報》/法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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