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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3月2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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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21] 京巨貪十年斂財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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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畢玉璽在庭審中。 (網上圖片)

 【本報訊】據香港中通社北京20日消息:北京市交通局原副局長畢玉璽日前被一審判處死緩。畢玉璽在10年內斂財1,000多萬元,平均每個月狂撈8萬元不義之財。16日上午9時,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畢玉璽受賄、私分國有資產案做出一審判決,判處畢玉璽死刑,緩期2年執行。

畢玉璽四大斂財術曝光

 在1993年到2004年這10年間,畢玉璽先後任職北京市交通局副局長、首發公司董事長、首發房地產公司董事,他利用多種名義先後77次受賄,折合人民幣共計1,004萬多元。據悉,畢玉璽四大斂財術分別為:介紹工程暗提佣金。這是畢玉璽在腐敗之初常用的手段;把工程包給熟人,自己拿好處也方便;變賣禮品折成現金。畢玉璽斂財的第二種手段更絕,每逢過年過節,給畢玉璽送禮的人都排成長隊,以至於各種禮品多得沒地方放,他就讓手下的人把禮品變賣成錢;只贏不輸的牌局。畢玉璽還有一個斂財的手段,那就是打撲克牌,找幾個熟人,開桌牌局,錢就進來了;「賢內助」也是錢耙子。畢玉璽不但自己斂財,一家人也都跟著受賄。畢玉璽的妻子就是他的收錢出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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