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3-25] 鄔維庸:爭議須服從裁決
【本報訊】社會上就補選特首任期問題爭論不休,有港區人大代表認為,由人大釋法勝於修改基本法,他又呼籲泛民主派不要堅持只用普通法的方法來處理補選特首任期。
指兩套法制需時間磨合
身兼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的港區人大代表鄔維庸認為,本港與內地法制不同,要時間磨合,並呼籲泛民主派不要堅持用自己的角度,堅持只用普通法方法處理補選特首任期。
「基本法是以大陸的方式寫,不能只按照普通法去理解,兩個法律的磨合過程是最大挑戰,假如大家都寸步不讓,如何磨合呢?假如你一開始已接受一國兩制,接受基本法的話,不得不要你退讓,你不能仍堅持用普通法解釋,堅持修改基本法是唯一的途徑。」
他強調,任何的爭議都必須有個裁決,不論是釋法還是修法的裁決都必須接受:「法治觀念是要服從裁決,法律必定有爭議,普通法的裁決,最終以法庭裁決為依歸;但大陸法制,除了法庭裁決外,還有立法解釋,立法裁決最終便是由人大釋法,不能夠只接受法庭裁決,不接受立法裁決,只接受修法,而不接受釋法。」
人大會謹慎行使權力
他重申,人大有最終的立法解釋權,但不會隨便行使:「大家要各自反省,吸取過往痛苦的經歷,過往有甚麼失誤,要迫使(人大)行使這個(釋法)權力,人大會謹慎行使權力,會自我約束。」他又表示:「基本法是大陸法,如果你不接受,沒有甚麼可以爭論。」
45條關注組成員梁家傑表示,人大要約束行使解釋權,一國兩制才會成功落實。他表示,人大釋法,會令港人擔心與本港立法程序不符,亦擔心立法原意可能會隨草委的記憶而有所不同。
他認為,應該選擇修法,而不是釋法:「修改法律以體現政治上的決定,在普通法制度之內,是大眾接受的可行辦法。」他又表示,從來沒有質疑人大常委會的解釋基本法的權力。
熟悉內地法律的城大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林峰相信,無可避免要釋法:「這是要保證7月10日補選能順利進行,因為若有案件在法院處理,法院何時才有最終的裁決,這是預期不到的,不肯定的,所以很大機會會提出釋法。」他又表示,相信今次釋法帶來的震盪,將會較以往釋法所帶來的震盪小,更易為市民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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