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3-28] 推銷優惠誘人街頭簽約要小心 放大圖片
【本報訊】(記者 鄧愷欣)銷售固網電話、寬頻上網、健身纖體、保險以至進修課程等不同服務的街邊檔長期佔據街頭,不論大街小巷、屋h屋苑都幾乎「梗有一檔階牧鞢v;消費者往往被種種優惠吸引而與推銷員簽訂合約,最後卻有不少貨不對辦的情況。消費者委員會一直收到不少投訴,但現今法例未能規管街頭銷售活動,警方及食環署也表明無法處理,令人擔心在「無王管」之下,不良及取巧的銷售手法會更層出不窮。消委會提醒消費者保護自己的權益。
陳小姐年前於街上被推銷員的「美好承諾」吸引,參加了某美容中心的服務計劃,並即場以信用咭繳付萬多元的一年會費。推銷員當時聲稱,陳小姐可以同時參加該公司的健身、纖體及美容服務,並可在任何時段到任何分店享用健身設施,每個月分別有4次纖體及美容療程,想參加只需致電分店預約。
陳小姐與推銷員簽訂合約後便開始實行纖體計劃,「基本上確實可以享用店內的健身設施,但繁忙時段有太多人,環境十分擠迫,有時健身後洗澡都要排隊。之後嘗試過幾次纖體及美容療程,但功效不大,手勢馬馬虎虎,最『頂唔順』是服務員經常向我推銷其他美容纖體產品,如果我不買,他們的服務態度會立刻變差,甚至黑起臉來。」
預約纖體次次不成功
陳小姐後來多番致電預約纖體及美容服務都不成功,「服務員每次都表示滿額,每間分店都一樣,我根本無法做到之後的療程。」由於每個月的纖體及美容療程不能累積,計劃承諾提供的合共96次療程,陳小姐最終只享用了寥寥幾次。
有同類遭遇的蘇先生在街上與寬頻及固網電話服務商簽訂合約。蘇先生在簽約前表明與原有服務商的合約仍未完結,「推銷員當時承諾代為跟進,說在舊的合約完結後便會主動聯絡我,並派技工上門接駁。」然而,推銷員不但沒有「應約」,更要蘇先生親自聯絡兩間公司跟進解約及接駁之事,「最終家裡有一個星期都無法上網及享用固網電話服務,幸好毋須繳付額外手續費。」
申請寬頻變冇得上網
在街頭推銷產品或服務的推銷員主要收入來自佣金,故行內有不少人用盡方法「凳顧客簽約,包括利用無法兌現的口頭承諾。在健身公司任職高級推銷員的Ricky坦承,公司聘請的戶外推銷員大部分都是兼職,除基本時薪,他們要以多勞多得的方法賺錢,為求增加收入,他們很多時會向消費者承諾提供公司根本沒有的「額外優惠」。消委會指出,現今的街頭銷售推廣服務種類愈來愈多,加上競爭激烈,推銷員為求有生意做,會作出許多口頭承諾;消費者最好要求推銷員提供宣傳單張,或要求他們以書面寫下承諾及優惠,且不應一次過繳付大筆費用,宜先參加較短期及便宜的服務計劃,以保護自己的權益。
最佳防禦法:不要衝動
【本報訊】(記者 鄧愷欣)消費者委員會指出,近年街頭銷售及推廣活動不斷增加,以銷售服務為主,推銷者往往針對消費者在街上消費時欠缺耐性及欠缺警覺的特點,作出不實承諾令消費者蒙受損失。消委會建議市民盡量避免在街上簽約。
消委會副總幹事劉燕卿認為,消費者光顧這些街頭銷售的服務性產品時,通常會衝動地下決定,欠缺機會讓自己深思熟慮;她建議消費者冷靜考慮自己是否真的需要購買服務,思考服務是否適合自己,想清楚是否有其他更好的選擇,以免墜入針對「衝動式購物」的陷阱。劉燕卿表示,消委會近年收到有關街頭銷售的投訴大幅增加,特別是固網電話及寬頻上網服務;她認為主要原因是市場競爭激烈,推銷員為爭客在收費及服務質素等方面作出不實承諾。劉燕卿提醒消費者,最佳的防禦方法是考慮清楚,同時切勿輕易將個人資料給予他人,特別是街頭推銷員,因為消費者根本不知道推銷員會如何處理這些個人資料。
另外,市民簽署任何文件前要明白所有合約細則、會員責任、會員權利、附帶內容、最低使用期限,更可要求提供中英文對照的合約,在弄清不明白之處後才簽署,甚至可先親身視察中心設備,最重要是了解退會手續或合約期滿後的處理方法,例如弄清是否需要填寫退會表格、退會前的通知期及手續費等問題,因有些服務商會自動續約。
買保險尤須細心了解
雖然一次過預繳費用可享折扣,但消費者需先衡量自己的經濟能力,考慮服務是否有迫切性及長期需要;最好選擇彈性較大,以每月及每堂繳交費用的計劃。若預繳期限過長,消費者更要考慮服務商是否有倒閉及結業的可能。若選擇以自動轉賬方式繳款,取消會籍時需通知銀行,以免繼續過賬。
劉燕卿特別指出要小心街頭銷售的保險計劃,因為保險乃長線投資,消費者需清楚了解投保範圍及內容。
消委會提醒服務商,不要做出誤導或欺騙行為,要加強培訓銷售員詳細說明服務費用、合約內容和合約限制。消費者要留意推銷員的說話及口頭承諾、要求推銷員出示有效的職員證及寫清楚承諾的優惠及服務。
食環署回應:無法可施
【本報訊】對於街頭銷售推廣活動,食物環境衛生署坦言「無法可施」,署方無權處理,但又不能坐視不理,只好盡量掃蕩,要求推銷員清除銷售檔的雜物。
旺角行人專用區是街頭銷售檔的熱點,食物環境衛生署旺角區小販組高級衛生督察李先生透露,在2003年前街頭推廣不是太多,但近兩年則大幅上升一倍多,特別是平日的晚上時份,旺角行人專用區會陸續出現這些攤檔。李督察表示,由於現時無法例限制街頭推廣活動,「我們根本無法可施,最多只可以用阻街理由驅趕他們,但阻街的定義是在公眾地方阻礙他人,所以如果推銷員無阻街,又或者他們擺放檔位的位置無阻礙行人通道,食環署不可以採取行動,其實很難控制。」
李督察又說,食環署潔淨組與警方均有權處理街頭銷售推廣活動,但小販組及潔淨組的職責要優先處理小販,加上只可以阻街為由處理,而且資源有限,並不可以完全消除,「就算他們被驅趕後再開檔,我們都控制不了,因為無可能24小時派人監察。」
警方回應:無權干涉
【本報訊】警務處西九龍防止罪案組辦公室主任徐小姐指出,西九龍過往沒有有關街頭銷售的刑事紀錄,她估計可能因為此類案件大部分都由私人爭執而起,沒有被轉作刑事案件。
徐主任表示,西九龍區的街頭銷售推廣活動日漸增多,但由於街頭銷售屬一般商業行為,市民與服務商訂立的文件及承諾只屬商業合約,是雙方在「你情我願」的情況下訂立的,故就算服務商與消費者有拗撬,市民大多會到消費者委員會投訴,警方無權干涉。另外,徐主任表示,由於這些投訴多涉及個人要求,警方不能界定為騙案,而且在公共地方擺檔,除非推銷員強迫他人簽約或購買推廣計劃,否則很難構成阻街罪或騷擾罪。
健身或電話服務簽約前注意事項
電話:
■切勿將個人資料給予他人
■了解本地電話通話質素
■了解長途電話通話質素
■了解客戶、安裝及售後服務是否妥善
■確定增值服務配合自己需要
■必須留意甚至細讀合約內容
健身:
■切勿將個人資料給予他人
■可先視察中心環境、導師與設備的質素
■試玩時如被威脅入會可報警求助
■需留意合約條款,特別是終止合約的問題
■要求列明贈品安排
資料來源:消費者委員會
各類服務投訴個案
纖體
■2003年 無特別數字
■2004年 44宗
■2005年(1-2月) 3宗
美容
■2003年 501宗
■2004年 518宗
■2005年(1-2月) 85宗
保險
■2003年 472宗
■2004年 401宗
■2005年(1-2月) 58宗
固網電話及傳真
■2003年 1479宗
■2004年 2037宗
■2005年(1-2) 356宗
寬頻上網
■2003年 3018宗
■2004年 3464宗
■2005年(1-2月) 543宗 (資料來源:消費者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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