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3-30] 涉賣委任證 巡警辯稱廉署設局
【本報訊】葵涌分區巡邏支隊警員,疑被警方內部調查時交上假的單據副本,後又因債務纍纍而主動提出以1萬5千至2萬元售賣其警員委任證。警員昨被控使用虛假文書的副本及盜竊罪開審,警員辯指是廉署佈局主動引誘他賣證,要求終止聆訊。
線人指證圖賣證套現
84年加入警隊的被告劉家強(39歲),自前年1月至12月起因內部調查而休假,12月8日被廉署拘捕後,兩日後被停職至今。被告的兩項控罪指他於01年1月6日,向警隊交出3張據稱由陳家輝於99年開出的單據副本,向警方表示單據屬實。另一控罪指被告於前年12月8日,偷去自己的警員委任證,該證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財產。
由於辯方指賣委任證一事實為廉署誘捕所致,故昨日就出售委任證過程進行案中案聆訊,以支持申請第2控罪終止聆訊。廉署昨特地傳召一名線人在屏風內作供。
於借貸行業工作、諢名「阿雄」的線人表示,97年於灣仔一酒吧內經警察朋友認識被告。
直至前年10月左右,被告聯絡他,指自己欠人很多錢,要求他代為借錢。及後他發現被告已在借貸的「黑名單」上,不會再有財務公司借錢給他,被告於是提出,家中被追債已被淋油,於是提出以警員委任證作抵押甚至出售,並指委任證市價約1萬5千至2萬元,如果他能成功出售,有警員似乎也有意跟隨出售。此時他才向廉署舉報事件。案件今日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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