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4-01] 講師指不公 港大有解釋放大圖片
李銳清展示其研究著作, 批評大學干預學術自由及歧視中文。 (任智鵬 攝)
【本報訊】(記者 任智鵬)香港大學教育學院講師李銳清在今年8月約滿後將不被校方續約,他昨日聯同高教聯舉行記者會,批評校方在評審其學術研究水平時處理不公,更涉嫌干預學術自由及歧視中文。港大教務長韋永庚表示,大學管理層尊重學院的專業學術評價,亦諒解教職員投訴時的不滿,「不過如果上綱上線至『干預學術自由』,則太過敏感、太過份。」
韋永庚表示,教職員續約時都會由學院特定的評審委員會負責評核,非由一人所決定,亦設有上訴機制,由校長判斷其中的步驟有否不妥當或涉及不公平待遇,如有則交給上訴委員會處理,「今次個案未有這些情況出現,所以未能成功上訴;而管理層並不會干涉有關的學術判斷。」
疑外籍評審涉歧視中文
韋永庚指出,如果事件中的教職員能提出新的證據及資料,大學一定會重新考慮其上訴的要求。港大教育學院院長貝磊亦表示,在進行評審前,組成評審委員會的3位委員已得到李銳清的書面同意,他歡迎李銳清邀約他及學院有關人士會面,澄清當中的決定。
在去年尾的學院評審中,李銳清的教學水平雖被肯定,但其研究則被評為不合格,他認為負責的評審員(2人為外籍人士)未有足夠學術能力了解其專業的中國文學研究,對方亦曾提出其研究應面向國際及採用數據分析,做法涉嫌歧視中文及限制研究方法,干預學術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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