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4-01] 忽削增薪點 三員工興訟勝訴
亞洲金融風暴衝擊東南亞經濟,國泰航空業務受到嚴重打擊。國泰航空在1998年底與工會磋商,單方面提出空中服務員增加工時或自願退休等方案,更決定在1999年凍結一年自動調整一個增薪點的安排,又在2001年重新加薪時削減增薪額,使升幅低於合約條款,引發3名員工興訟追究。
3名原訴人Lajom,EsperanzaCruz、Bisaspal Sushil Dev及Calleja Maria Victoria Santos是國泰空中服務員工會的成員,分別服務國泰8至15年,入職以來一直按年資每年跳升一個增薪點,並獲按薪酬表發放增薪津貼。國泰航空單方面改變決定後,他們入稟法庭控告國泰違約。
國泰指出,資方有酌情權決定每年的加薪形式及幅度,而每年加一個增薪點只是員工的期望,並無法律約束力。高院法官在今年3月4日裁定3人勝訴,指國泰違反僱傭合約,但指個案不一定能代表所有受影響員工;工會日前草擬文件,準備替員工向國泰追討欠薪。 本報記者 羅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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