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4-02] 蒙古族服飾 融草原與中原文化於一爐 放大圖片
文:於發明
蒙古民族歷史悠久,其服飾文化是蒙古族社會風俗、審美心理等民族風格的寶貴實物,更是民族文化和經濟發展的一面鏡子。從植物葉子、動物皮毛到珊瑚松石;從匈奴鮮卑、突厥契丹到女真滿清,蒙古民族服飾華美、實用,傳承草原文明,又融合了中原文化,有著鮮明的民族特色,蒙古馬靴、摔跤服及高貴的女性頭飾更是民族象徵之一。至今,在城市和農牧區每逢喜慶大典時,蒙古族人民大多穿戴本民族服裝,以增添節日氣氛。有重要社交活動,蒙古袍便作為禮服,以示莊嚴隆重。同時,隨著經濟與文化的發展,近些年各式各樣的蒙古服飾展、服裝節也迅速開展,為內蒙古服裝、旅遊及其他文化產業帶來了新的商機。
從服飾可識別婚嫁
蒙古族服裝多為右衽,斜襟、高領、長袖、肥大、鑲邊,下襬不開叉的長袍。婦女服裝為馬蹄袖長袍外套坎肩,長袍領口、袖口、胸襟、下襬均有刺繡圖案。男子亦穿長袍、坎肩,只在長袍大襟上部鑲有彩色布條。坎肩是蒙古民族結婚標誌服,只是款式有長短而已,因此,人們很容易從服飾上識別出婚嫁與否。服裝布料居多,但年節或喜慶日時,一般都穿織錦鑲邊的綢緞衣服。牧區冬裝多為光板皮衣,也有綢緞、棉布衣面的,身端肥大,袖長,男女長袍下襬均不開衩。紅、綠綢緞的鮮艷腰帶是上身重要飾物,男子通常在腰帶兩邊佩掛蒙古刀,掛火鐮和鼻煙壺褡褳。
女服具滿服特色
由於地區和生產的差異,蒙古各地婦女打扮也有不同。如科爾沁、喀喇沁婦女服裝,受滿清族服裝影響較大,多穿寬大直筒到腳面的長袍,兩側開叉,袖口和領口多用各色套花貼邊,穿著時不紮腰帶,腳穿繡花鞋;錫林郭勒、呼倫貝爾的婦女們,穿肥大、窄袖、鑲邊、不開叉的袍子,重紅綠濃顏色,紮腰帶,登皮靴,以適應乘馬放牧的生活需要;布里亞特婦女則穿束腰群式起肩長袍,上身罩緊身坎肩,偏愛藍、黑、古銅等對比不太強的顏色,顯得樸素典雅。
高筒靴因馬背而生
馬靴在草原上十分流行,蒙古族人民從事畜牧業生產,常年不離馬背,「立馬轉身至順」的長筒靴便在長期生產實踐中應運而生。乘馬伸腿踏鐙俱方便,能避免腿肚與鐙皮磨擦,確保騎馬安全;徒步走於蓬草蒿萊中阻力小,靴子的高筒更能防風禦寒,所以受到草原牧民的普遍歡迎。據馬哥孛羅記述,在元代就有香牛皮靴,「靴上繡有銀絲花紋,頗為精緻美觀」到現在金銀線繡花、各色細面革綴貼花的革面網紋香牛皮靴、半高布面靴,冬季暖靴,夏季夾靴等款式多樣。其中內蒙古西部牧區多為靴尖上翹香牛皮靴,呼倫貝爾為高筒馬靴,農業區蒙古族人則喜歡自己手製布面靴子。
摔跤服勇武有力
蒙古族摔跤服是著名的蒙式摔跤比賽服裝,包括坎肩、長褲、套褲、彩綢腰帶。坎肩袒露胸部;長褲寬大,套褲圖案粗獷,色彩對比強烈,多為雲朵紋、植物紋、壽紋等;內褲肥大,用10米大布特製而成,利於散熱,也適應角力運動,使對手不易使用纏腿動作;套褲用堅韌結實的絨布縫製,膝蓋處用各色布塊拼接組合,紋樣大方莊重,表示吉祥如意。服裝各部渾然一體,勇武有力。
頭飾工藝獨特
生活在大漠南北的蒙古族,非常講究裝飾藝術,並形成了風格獨特的服飾特徵,其中由以婦女的頭飾最為矚目。她們多採用象徵幸福和熱情的紅珊瑚,象徵興旺的綠松石,純潔的珍珠和貴重的金銀製作頭飾,在組合、佈局、設色等方面形成了一套獨特的傳統工藝。
講究對稱 珠寶鑲嵌
蒙古婦女頭飾講究對稱,注重平衡。以頭箍部中心珊瑚或銀飾為中心線,無論是額前流蘇、流穗、髮辮均依對稱原則排列;崇尚白色,額前網狀流蘇、兩側流穗,多用草原上稀有的珍珠串接,並配以大量紅珊瑚、綠松石代表草原和赤日;用料搭配注重點、線、面相互結合,常在大面積珊瑚中呈現點點新綠。金銀亦廣泛應用,花托、墜及頭飾組成部分的連接飾物均有金銀製成。
沿革變化地域性明顯
蒙元時期已婚婦女多戴固姑冠,《黑韃事略》記載「霆見『姑姑』制(固姑),用畫(樺)木為骨,包以紅絹金帛,頂之上用四直尺長柳枝或鐵打成枝,包以青畫。」在當時不僅具有裝飾功能,也是社會地位高下的重要標誌之一。至明清,隨著經濟政治的變革,地域不同,各部落之間既各自發展,又相互吸取,服飾差異愈加明顯。明時的紅纓鈸笠圓帽、紅緯珠頂皮沿帽,到清時期已發展出現了布里亞特、巴爾虎、科爾沁、鄂爾多斯、阿拉善等十幾種蒙古頭飾、服飾。
胡服胡帽入主中原
12世紀蒙古民族史書《蒙古秘史》記載,鐵木真在聯絡叔叔王罕的大軍搶回妻子時,曾把一件家傳寶物黑貂鼠皮襖獻給王罕,顯然產生了作用,得以報仇雪恥,從此也崛起於草原。書中第214節還記載,成吉思汗有一次對小兄弟們說:「我的母親,提著你們的衣領,使你們成人,提著你們的肩甲,使你們長大。」從這些話可知那時蒙古族對服飾的重視及衣著款式的輪廓。
追溯歷史,遊牧的蒙古人是在「胡服胡帽」的裝束下入主中原的。緊身皮衣、皮褲,威武輕捷;騎馬、射箭乾淨利落,早在二千年前胡服的優點即被中原趙武靈王發現,於是他「胡服騎射」,進行了重大的軍事改革。至元代,忽必烈把服裝分為官服、民服兩種。《元史.輿服志》規定「百官公服制以羅、大袖、盤領、具右衽。」 明以後,蒙古分為漠南、漠北、漠西三大部分,漠南便是現在的內蒙古地區,至清又與蒙古族與藏、滿、維吾爾等族交流,服飾既吸收了其他民族文化精華,又保持了自己的傳統。漠北傳承為今天的蒙古國,其服飾又有不同。
草原上的蒙古民族,經年累月地與朝霞、紅日、藍天、綠草、白雪、黃沙為伴,使他們對純淨鮮艷的顏色有著濃厚的感情,《綏蒙輯要》說「其服飾各旗雖不一致,但以赤、紫、黃色為最普遍」。諸色之中,以白色最為神聖。在牧民看來,白色是乳汁和絨毛的顏色,象徵著吉祥於純潔。他們把年首正月稱為「查干薩日」,漢譯即是「白月」之意。
圖案崇尚自然與動物
此外,蒙古服飾還有很強烈的象徵意義,元代蒙古族的棲鷹帽、固姑冠象徵著吉祥富貴;布里亞特蒙古人以冒頂象徵太陽,以帽纓象徵陽光;蒙古騎手、摔跤手的服裝,色彩艷麗,飄帶飛舞,象徵著蒙古民族勇敢樂觀豪邁的性格;許多蒙古服飾上都有雕刻著鹿、牛、蛇、龍、鳥等圖案,這都是古老的自然崇拜和動物崇拜的遺跡;男子佩戴佛像、婦女銀飾上法輪等圖案,都是蒙古族信仰佛教的反映。 (本專題由本報內蒙古辦站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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