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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7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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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07] 黃光漢:釐清原意非常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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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武:大家對此都心中有數,只是有些人硬要爭拗而已。

 【本報訊】(記者 明言)多名全國人大代表及政協委員均認為,特區政府提請人大常委會行使釋法權是完全合法、合情、合理的,是無可選擇下的合適做法。

 全國政協常委黃光漢認為,人大釋法,有助平息爭拗,亦將特首任期爭議對社會造成的衝擊減到最低。「其實市民已有了思想準備,他們明白若選不出新特首,將會好大件事,既然沒有辦法迴避,人大常委會可以爭取主動,及早釋法。」

 他強調,人大常委會行使釋法權是完全合法、合情、合理的:「特首選舉牽涉到中央與特區關係,並不純屬香港特區的內部事務,現在的爭議那麼大,人大就這些問題釐清法律原意是非常必要的,這對香港長遠安定也有很大作用。」

袁武:特首補選不容拖延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團團長袁武指出「前車可鑑」,領匯事件便是有人利用法律程序,而對香港市民福祉及香港經濟發展造成損害的典型事例,故特區政府今次主動提請人大釋法是無可選擇下的合適做法:「事實擺在眼前,便是特首補選不容拖延,偏碰上有市民就任期問題提出司法覆核,誰也不知道一進入司法程序,會拖多長時間,但香港不能等,7月10日便要選出行政長官,否則香港將出現前所未有的特首真空、憲制危機。」

 他直言:「大家對此都心中有數,只是有些人硬要爭議而已。既然如此,特區政府根本沒有選擇,只有這條最好、最方便亦最必要的路可行。」

李鵬飛:釋法是無可避免

 港區人大代表李鵬飛亦認為,是次釋法是「無可避免」的,但他指回歸後人大要3度釋法,「顯示基本法條文有全面檢討的必要」。

黃國健:相信市民明白事理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工聯會理事長黃國健認為,由特區政府提請人大常委會釋法,可確保新的行政長官如期產生,因為現時已有市民及立法會議員向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擔心司法覆核會拖延新的行政長官的產生,而選舉委員會委員的任期又在7月13日屆滿,如果未能如期選出新的行政長官,將會出現憲制危機。

 他強調,提請釋法是按照《基本法》的條文及精神進行的,完全按照了法律的程序來進行,並沒有違背《基本法》條文,不會衝擊香港的司法制度;而過去2次人大常委會的釋法,實際也沒有影響香港的司法獨立,相信市民是明白事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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