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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7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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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07] 建築廢料將運內地填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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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海工程需要大量泥頭。(資料圖片)

 【本報訊】(記者 羅敬文)港府已與國家海洋局達成共識,於本年中把拆建的建築物料,經海道運往內地填海,避免迫爆填料庫而須傾倒往堆填區的危機。環境保護署署長郭家強相信,隨著「跨境傾倒管理」今年中落實,配合今夏的建築廢物處置收費計劃,相信可有效解決拆建物料的出路問題,達致雙贏局面。

 廣東省在經濟方面發展迅速,在珠江三角洲的沿海地區還有不少填海的工程項目,可利用香港填料及拆卸物料來減少對土地的開發。郭家強透露,自國家海洋局和香港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在去年初已簽署《香港廢棄物跨區傾倒管理工作合作安排》後,雙方近日已承諾今夏可把惰性建築物料運往內地傾倒。

廢料大小及品質受監控

 當局強調本港已急切面對填料庫爆滿問題,幸得兩地跨區傾倒管理已達成共識,否則拆建的建築物料便須棄置於堆填區,使堆填區壽命縮短10年。郭家強表示:「本港過往惰性物料主要用於填海,但因2002年中起便沒有填海工程獲批准,填海工程大幅減少,在吸納這些拆建物料方面將會出現問題。」

 雖然運往內地傾倒的惰性建築物料已獲雙方認同,但郭家強指出,雙方將在未來數月就詳細的合作框架、技術要求進行討論,當中更須磋商運往內地的填料數量。他說:「至今雙方仍未就物料數量討論,仍要逐步解決,未來幾個月內應會準備就緒,香港須確保填料庫的質料穩定,須確保物料大小,會嚴格品質控制!」

廢物處置收費今夏推行

 至於每年佔整體垃圾量達38%的建築廢料,當中只有屬於惰性物料可選擇運往內地處置,當局相信配合今年夏季推出的建築廢物處置收費計劃,可鼓勵承辦商盡量減廢,避免把乾淨的建築物料運往堆填區處置。郭家強說:「建築商會想辦法處理,盡量減少棄置工程用的木板,盡量用完再用,相信收費計劃下會有效果。」

 建築廢物處置收費計劃已獲立法會通過,堆填區、篩選分類設施和公眾填料接收設施會分別接收不同成分的建築廢物,收回設施建造費用和經常開支,期望藉收費提供減少產生拆建物料的經濟誘因,以鼓勵建造業界盡量減少產生各類拆建物料,又把可再用的物料分類出來,以便作為填料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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