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忘記密碼 | 加入最愛 | | 簡體 
2005年4月7日 星期四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 港聞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2005-04-07] 立會通過新職訓修訂草案

放大圖片

 職訓局最快可於9月起安排學生往內地實習。 (資料圖片)

 【本報訊】立法會昨通過《2004年職業訓練局(修訂)條例草案》,賦予職業訓練局在境外辦學權力,該局最快可於今年9月開始在內地辦學。據悉,該局將先於大珠三角發展,先夥拍常州兩、三所高等院校合辦課程。

職局可安排學員跨境實習

 職訓局現時只可協助港生應考內地相關的牌照,不能在內地辦學。教育統籌局局長李國章昨日在立法會指出,隨著近年珠江三角洲一帶的經濟迅速增長,越來越多從事跨境業務的香港公司以及內地機構,有意聘用更多來自香港的員工,而修訂條例後,職訓局可為這批香港的工作人口提供培訓;同時職訓局又可為學員安排跨境實習,讓他們在學期間汲取寶貴的內地工作經驗,增加畢業後的就業機會。

 由於在審議條例草案的過程中,有委員關注職訓局從事域外活動,會否影響現時職訓局員工的職業保障或服務條件;李國章指出,職訓局已承諾,確保擴展服務至香港以外的建議對現職員工的保障及條件不會做成不良影響,局方亦只會委派本身願意,並擁有合適技能及專業知識的員工到境外工作。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