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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8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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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08] 林瑞麟料月內完成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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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瑞麟相信,未來兩、三個星期人大將有足夠時間可以處理釋法的問題。(李志樑 攝)

 【本報訊】(記者 莊海源)國務院港澳辦公室已經接獲特區政府提請釋法的報告,特區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相信,未來兩、三個星期將有足夠時間可以處理釋法的問題,相信整個程序將可於月內完成釋法,但一切要視乎國務院和人大的決定。

連任定義 尚在研究

 另外,他又重申,有關7月選出的新行政長官可連任多少屆的問題,並非目前最迫切的問題;而當局會聽取律政司、內地法律專家及香港法律界的意見,再詳細研究之後,才會定出一個立場。

 他昨日在電台節目上,被問到不等到6月釋法,是否想與特區法院鬥快啟動機制,林瑞麟回應指,當局是考慮到3方面:有關的爭議不容易平息;當局在立法會要推動《行政長官選舉條例》的修訂;以及有數名人士,包括一位立法會議員,已將個案提上法庭申請司法覆核,這3方面都存在變數。

不可代表法院說話

 對於提出司法覆核的立法會議員陳偉業聲言,希望司法覆核可於5月解決;林瑞麟回應,沒人可代表法院說話,特區政府、申請司法覆核者和立法會的黨派都不可以。他指出,除了陳偉業提出的司法覆核,還有其他人提出司法覆核,「你沒有辦法預料在4月至6月會有多少人提出司法覆核,也沒辦法預料會否有人申請禁制令。」故及早透過國務院向人大提請釋法,定下行政長官任期,並令整個憲制基礎更加明確,可以令整個香港社會,不論立法或是處理司法個案都有所依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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