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4-08] 釋法平常美憲法仍有爭拗
【本報訊】(記者 莊海源)對於有人借釋法事件,聲言《基本法》有「漏洞」,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昨日反駁指,美國的憲法已有200多年歷史,但至今仍會有爭拗,在最近的植物人夏沃事件上就可見一斑。他又強調,先有《基本法》後,才能將普通法在香港延續;普通法是不能凌駕《基本法》的,也不能單用普通法原則理解《基本法》。
普通法不能凌駕基本法
林瑞麟昨日在一個電台節目訪問時,被問及是否有必要全面檢視《基本法》條文時表示:所有新的憲法都需要經過一段日子,整體情況才能穩定下來。特區政府希望在回歸後首10年,能將大部分具爭議性的問題妥善處理,例如在政制發展改革方面,過了2007、08年後應可定出一些新的方向。
他續說,在回歸後,當局已將很多具爭議性的問題,如居留權個案,政改問題,現在行政長官出缺後的任期問題帶了出來。他相信,再做一段日子,就能逐步將這些未能完全實施的概念明確化。
釋法絕非破壞法治
林瑞麟又指,提請人大釋法絕對不會破壞法治,因為普通法不能凌駕於《基本法》:先有《基本法》,後才能將普通法在香港延續。在理解《基本法》時,要將普通法的原則和內地立法時背景的考慮融會貫通,不能單看其中一方面。他重申,畢竟《基本法》是在內地立的一個法例,在香港這普通法區實施,需要顧及內地與香港不同的法律理念。
香港終院角色增強
他強調,「普通法在香港回歸後屹立不倒」,香港的普通法制是富生命力並將不斷發展下去,在《基本法》實施後,香港終審法院擁有的角色較回歸前大,已承接以往樞密院對香港案件的終審權,如近日公務員薪酬的問題,它可以應用《基本法》條文,對香港內部立法及普通法原則也有終審的判決權。因此,他對香港法院的發展和普通法制的發展是有信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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