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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8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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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08] 違規踩單車男子被追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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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疑人踩單車加速逃走,終被警員截獲。

 【本報訊】一名曾經違例在行人路騎單車的男子昨晨故態復萌,在深水步行人路上騎單車;有人疑遇上巡警恐被檢控,竟騎單車加速逃走,遭警員尾隨追捕,終於就逮,被控以阻差辦公罪名。

 涉嫌違例騎單車的男子姓施(33歲)。昨凌晨5時,兩名警員巡經長沙灣道與南昌街交界,發現一名男子在行人路上騎單車,欲趨前截查時,男子突然騎單車加速逃走;警員啣尾窮追,疑人逃至兩個路口外的汝州街與南昌街交界,因交通阻塞被迫放慢,終被兩警截停。

 警員問疑人為何要逃走,他解釋說,他以前曾在行人路上騎單車被警誡,擔心再次被檢控;警員其後以阻差辦工罪名將他拘捕。

 警方於本月3日起嚴格執行道路交通條例,騎單車人士需受道路交通規則限制,若觸犯交通條例,如衝紅燈或雙白線爬頭,有機會受到在駕駛執照上扣分的懲罰。如未有駕駛執照,警方有權將違例事項紀錄在案,違例者兩年內取得駕駛執照後,扣分的懲處會被追認。至於在行人路上騎單車或以單車載人,最高可被判罰500至2000元及監禁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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