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4-08] 是可忍 孰不可忍!
■劉夢熊 京華山一首席顧問
前日,香港立法會討論特區政府就補選特首任期提請人大釋法事宜,莊嚴的議事堂出現了令人震驚的一幕:身為立法會議員的「長毛」梁國雄公然當眾將《基本法》文本撕成碎片,整個過程透過電視螢幕為千家萬戶所目睹,造成極為惡劣的政治影響。
「長毛」此舉,是對法律尊嚴的嚴重踐踏,是對六百八十萬香港市民的極大挑釁!是可忍,孰不可忍!
眾所周知,香港是法治社會,《基本法》是根據「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原則制訂的香港「小憲法」,維護《基本法》尊嚴、遵守《基本法》規定,是每個香港市民的職責。
梁國雄身為立法會議員,理應成為尊重《基本法》、遵守《基本法》的表率,現在他竟然在堂堂立法會會議廳當眾公開撕碎《基本法》文本,既不尊重,談何遵守?
不要忘記:梁國雄去年在出席立法會議員就職典禮時曾宣誓:「遵守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言猶在耳,「長毛」就公然在立法會上當眾撕毀《基本法》,侮辱法律尊嚴,這不僅再次暴露其言而無信的政治流氓醜惡面目,而且是一項涉嫌「發假誓」的刑事罪行,市民完全有權去警署報案將其起訴!
試問:若一個美國國會議員,在議院議事堂上當眾將《美國憲法》撕成碎片,美國朝野會作出怎樣的反應?香港社會怎麼能容忍梁國雄之流的政治流氓為所欲為?
「泛民主派」政壇人士不是慣於打「尊重法治」旗號示人嗎?請問在立法會會議廳當眾將《基本法》文本撕得粉碎是哪門子的「尊重法治」?
必須指出,近日港府提請人大釋法,是基於《基本法》對出缺補選的特首任期並沒有明確規定而香港社會又存在「二五」爭拗,為著保障新的特首能如期在七月十號選出,避免可能出現的憲政危機而作的決策(其他方法存在法理、技術、時間等因素掣肘),既理直氣壯也是別無選擇。香港社會言論自由,對「二五」、「釋法」有不同意見可以提,但要理性討論,像「長毛」踐踏法律尊嚴的做法,此風不可長!(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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