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4-16] 梁美芬:釋法是「一國兩制」關鍵
針對有關《基本法》的不斷爭拗,香港人必須明白《基本法》所規定的中央與地方的關係,理性地發展香港政制,不能因為個人情緒或政論偏見,就不容許其中一方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力。全國人大常委會解釋《基本法》,比修改《基本法》的內容更具預見性。
香港必須意識到《基本法》是由全國人大通過,是全國性法律中的特別法,人大常委會享有該法解釋權是「一國兩制」的關鍵,不能隨便說全國人大常委會在涉及中央權力的時候行使釋法權,就是不講「一國兩制」。這是對「一國兩制」缺乏認識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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