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4-16] 曾婉拒立會交代廖曾會
【本報訊】(記者 明言)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昨日通過去信署理行政長官曾蔭權,要求他在內委會會議上解釋早前在深圳與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廖暉會面的情況;曾蔭權於晚上回覆,他拒絕要求,並建議議員若有問題可在月底舉行的行政長官答問大會上提出。
曾蔭權在覆函中重申,他於上月28日與廖暉會面,主要是向廖暉匯報董建華辭職後的本港最新發展,包括政府運作暢順,各方面一切如常,而他特別提到政府已延長政制發展第4號報告書的諮詢期至下月底。曾蔭權強調,有關會面的內容已透過傳媒向公眾交代,他沒有更多資料提供給立法會。
另外,內務委員會決定要求延長月底舉行的特首答問大會的時間,由現時的一小時延至個半小時。民主黨主席李永達聲稱,他們「沒有要求署理行政長官仿傚英國首相,每周三出席立法會會議,只是建議署理行政長官每月出席一次立法會會議。」不過,其他議員認為此事應由新選出的行政長官決定,內務委員會主席劉健儀立即向李永達說:「就是啦,由新的行政長官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