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忘記密碼 | 加入最愛 | | 簡體 
2005年4月16日 星期六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 港聞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2005-04-16] 陳偉業毋須承擔覆核堂費

 【本報訊】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陳偉業雖然在不獲市民支持下就行政長官補選任期提出司法覆核,但他卻不願承擔訟費,於昨日和律政司代表達成協議:由現在直至正式聆訊前的相關訴訟,陳偉業毋須承擔堂費,意味有關費用將由公帑支付。高等法院法官夏正民根據雙方協議宣讀裁決,認為陳偉業的申請「合理」予以批准。司法覆核聆訊已排期在下月10日及11日審理。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