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4-16] 航空燃油附加費將變動
【本報訊】(記者 施立偉)民航處正積極與航空公司磋商如何建立一個「可加可減」的燃油附加費機制,避免燃油的波動影響航空公司的運作,以及維護消費者的利益,預料很快會有結果。
民航處處長羅崇文說,「可加可減」的燃油附加費機制已經在貨運方面實施多年,現希望能引入客運,只是貨運及客運屬於兩個不同運作系統,需要進一步研究,平衡航空公司及乘客的權益。
靈活應對油價變動
羅崇文昨日與記者聚會時指出,燃油是航空公司較難控制的一項經營成本,特別是近期國際油價的波幅大,對航空公司經營會造成一定困難,但如果容許航空公司增加票價,一旦燃油回落時,機票又難於即時相應調低,所以,民航處同意與航空公司磋商設立一個「可加可減」的燃油附加費機制,以便靈活回應燃油變動。
到某價位可撤附加費
羅崇文說,現時航空貨運已經實施這種機制,主要是貨運以貨物的重量、航程等來計算,但如直接套用到客運時會有困難。他們正與業界研究應採取哪種措施來釐訂燃油的價格,如燃油升或跌到某個價位時,就應徵收或撤消這附加費等,目前磋商情況良好,希望很快有結果。
另外,他說,隨著內地經濟的高速發展,特別是珠三角作為世界工廠,未來20年,內地航空業將會出現飛躍的發展,預計內地需新增購2千多架客機,相信香港作為珠三角的航空樞紐,將會受惠於內地的航空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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