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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19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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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19] 清貧生課餘活動可獲津貼

 【本報訊】(記者 盧燕娥)教育統籌局將以7,500萬元的額外經常性撥款,於8月開展校本課後學習及支援計劃(課後計劃),透過向學校發放現金津貼,為有需要的學生提供課後功課輔導及其他有助他們全面發展的活動;不過,有關津貼將不得用於為學生提供物質上的援助,例如校服、樂器等。

 行政長官在《2005年施政報告》中指出,政府會致力減少跨代貧窮,為有需要家庭的下一代提供更多幫助。教育統籌局配合這個政策,將每年撥出7,500萬元的經常性開支,成立一個基金,運作模式將參考賽馬會全方位學習基金,以擴闊清貧學生在課堂以外的學習經驗。

教局年撥款7500萬

 在該計劃下,教統局將向學校發放現金津貼,讓校方按照各自學生的需要籌辦合適的課後活動,例如補習班、技能訓練等以學生學業成績為本的導修服務,或可重點培育包括心理健康的個人成長及生活技能計劃,以及為監管的兒童而設的課後照顧服務如課外活動等。為免加重教師工作量,學校亦可考慮與非政府機構合作,或與其他學校組成聯網推展計劃。

 計劃將惠及領取綜援及資助的學生,或因家境清貧而無法參加須收費活動的小一至中七學生,還會特別以那些因父母須為口奔馳而缺乏家長支持和指導的學生為服務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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