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4-21] 違例吸煙擬定額罰千五 放大圖片
周一嶽作為管制吸煙計劃的大旗手,曾在巡視街市大排檔時,呼籲食客不要抽太多煙。 (資料圖片)
【本報訊】衛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周一嶽透露,政府考慮對違反《吸煙條例》的人士,徵收1,500元定額罰款,該局同時會增聘人手及向衛生署人員提供培訓,確保執法時不會遇到阻力。不過,衛生福利及食物局回應傳媒查詢時澄清,現階段當局沒有計劃改變罰則,根據現時法例《吸煙(公共衛生)條例》,任何人違反條例第三條(有關在禁止吸煙區內吸煙),即屬犯法,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罰款5,000元。
周一嶽透露將下月首讀
周一嶽接受亞洲電視專訪時透露,律政司正草擬《吸煙(公共衛生)條例修訂草案》,下月會提交立法會首讀,預計明年中完成審議,明年秋季落實執行。政府初步考慮會對違反《吸煙條例》的人士,實施一個具警戒性的定額罰款,很可能是1,500元。
他又表示,為了配合執法,衛生署控煙辦公室的人手會增加一倍,預計額外開支會達到1,700萬元。另外,該局會舉辦研討會及提供培訓予有關人員協助他們執法,如在茶餐廳、酒吧等較多人吸煙的地方,店主若認為執行上有困難時,可致電控煙辦公室派人員幫助協助處理問題。
周一嶽表示,在條例實施之後,會再給予業界至少3個月的適應期,禁煙措施對飲食業界相信只會帶來短暫影響。政府表示,在條例實施之後,屆時只可以在私人住所、機場的吸煙室及所有露天地方才可以容許吸煙。
對於政府可能向違反《吸煙條例》的人士,收取1,500元定額罰款,有市民認為合理,認為「罰得太多不好,罰得太少又沒有大作用。」但有食肆負責人擔心,遇到食客屢勸不聽,控煙辦公室的職員又未能即時到場協助調停,會加深食肆東主及食客的矛盾。
代表飲食界的立法會議員張宇人,擔心食肆員工遇到惡顧客會受到威脅,促請警方配合。他又預計,在條例實施後,業界的生意額至少下跌一至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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