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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2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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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21] 生人霸「死」地新加坡墳場變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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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加坡土地吃緊,親屬要為先人執骨,騰出地方供其他人下葬。 (美聯社)

 新加坡自從1965年宣布獨立後,政府一直非常關注國家土地面積和天然資源有限,恐怕未能為超過400萬人口提供安居樂業的環境。

 因此,新加坡早在40年前已經察覺到,墳場將會阻礙國家發展成為亞洲其中一個最富裕的商業中心,並從70年代初就已計劃,最終只剩餘一個在蔡厝港的公眾墳場,其餘墳場則被拆卸轉為興建住宅樓宇。

 根據蔡厝港墳場下葬的規定,每名死者的遺體只能安葬15年,親屬需在限期屆滿前進行執骨,以便騰出地方供其他人下葬。在實施這個墓地再循環計劃之下,蔡厝港墳場最少在未來60年仍不致不敷應用。

 在去年12月,政府在報章刊登通告,要求親屬替已下葬了15年的先人執骨,把墓地交回政府。沒有人認領的骸骨經火化後,骨灰將會保留3年,然後便會散落大海。

 政府發言人指出,新加坡居民清楚明白墓地稀少的情況,所以他們一直非常自律,從來未曾有人拒絕替先人執骨。在新加坡,從事執骨行業的人有不少是跟隨父親入行,對於掘回死者遺骸已經十分熟練,確保家人可以取回全部骸骨。

 新加坡現在尚有50至60個私人墳場,下葬在這裡的先人暫時無需執骨,但當土地不敷應用時,政府亦可能要求親屬替先人執骨。 (念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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