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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5月3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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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03] 手機短訊未濫暫不規管

 【本報訊】政府建議立法規管濫發電郵,但對於手提電話短訊,諮詢文件則認為,濫發情況並不算嚴重,建議暫時不納入規管範圍。

 在諮詢業界的文件中,政府表示,濫發手提電話短訊的情況不算嚴重,初步認為,暫時無需要納入規管濫發電子訊息的範圍內,日後情況若變得嚴重,才納入監管。

官方指情況不算嚴重

 不過,消委會並不認同諮詢文件所提的做法,消委會副總幹事劉燕卿說:「技術不斷地研究,可將濫發的電子訊息的成本減低,將來電子郵件被規管的話,有可能濫發電郵的人士會改用MMS或SMS去代替。」

 而代表資訊科技界的立法會議員單仲偕認為,現時發出手機短訊是要收費的,不同於發送傳真以及電子郵件。

 他說:「現時手機短訊濫發的情況並不如電郵或傳真般嚴重,大原則是先處理一些較嚴重的訊息,又或者是滋擾性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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