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5-03] 積金局加強巡查承辦商
【本報訊】從上周五起,當局強制性要求政府服務合約承辦商在聘用非技術工人時,使用標準僱傭合約,並規定薪金內不能包括任何津貼,以避免承辦商巧立名目逃避強積金供款。配合是項政策的執行,積金局更於上月成立第二支特別專責小組,打擊嚴重或屢次違反強積金條例的僱主,當中包括政府服務合約承辦商。
保障工人強積金權益
積金局執行董事李樹榮表示,為了配合標準合同的使用,當局已成立專責小組處理涉及政府服務合約承辦商的投訴,加強巡查該等承辦商,以保障工人的強積金權益。
他又表示,積金局會與外判服務的政府部門例如房屋署及食物環境衛生署加強合作,確保承辦商工人的強積金權益,包括在承辦商工人工作地點張貼海報,鼓勵工人若發現遭剝削強積金權益,應挺身向積金局舉報。
積金局熱線:2918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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